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说明的
公告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6-005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说明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澎立生物”或“标的公司”)10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合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36号),结合本次交易的实际情况,同时披露了《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相较于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披露的《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注册稿)》,《重组报告书》涉及的主要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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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6-003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月16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萍路908弄28号楼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16日
至2026年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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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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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确保本次股东会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提前与公司证券事务部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相关证明于2026年1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萍路908弄28号楼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与受托人签名)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的,需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持股证明(加盖公章)办理;由法人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持股证明(加盖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办理。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入场手续。
5、所有原件均需提供一份对应的复印件,如通过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20780178;
电子邮箱:IR@opmbiosciences.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萍路908弄28号楼。
(二)会议费用及其他须知事项
1、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费用、食宿费用等自理。
2、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中的证件原件提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登记及身份核验手续。
3、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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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6-002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浦迈”)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陶化安先生因个人原因主动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陶化安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离任的公告》。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补选文光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文光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文光伟先生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进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学习,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确保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文光伟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拟对应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组成,调整后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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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文光伟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香港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会计学专业),具备会计专业高级职称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现已退休。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国际会计教研室主任。现任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及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文光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文光伟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此外,文光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6-001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1日通过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5年12月24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志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陶化安先生因个人原因已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董事会同意补选文光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文光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文光伟先生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进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学习,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确保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文光伟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拟对应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组成,任期均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后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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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文光伟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提议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6-004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澎立生物”或“标的公司”)10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合称“本次交易”)。
2025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36号)。
“一、同意你公司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红杉恒辰(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254,163股股份、向上海景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2,319,427股股份、向中金启辰贰期(苏州)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463,620股股份、向江西济麟鑫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行1,072,250股股份、向德州两仪幂方康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938,399股股份、向上海高瓴辰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770,523股股份、向苏州晨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724,513股股份、向上海陂季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715,311股股份、向苏州一元幂方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707,032股股份、向上海君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596,092股股份、向南通东证富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565,626股股份、向上海敬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536,125股股份、向杭州泰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437,605股股份、向苏州高瓴祈睿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27,851股股份、向珠海梁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27,850股股份、向嘉兴元徕元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98,046股股份、向王国安发行256,906股股份、向上海宴生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24,736股股份、向上海澄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28,420股股份、向厦门楹联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28,420股股份、向上海骊宸元鼎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19,218股股份、向苏州国发新创玖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19,218股股份、向平阳国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84,843股股份、向武汉泰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70,703股股份、向钱庭栀发行28,97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
二、同意你公司向PharmaLegacy Hong Kong Limited分期发行不超过4,619,838股股份、向嘉兴汇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期发行不超过1,778,022股股份、向嘉兴合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期发行不超过627,206股股份、向青岛乾道优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分期发行不超过214,45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
三、同意你公司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62,049,857元的注册申请。
四、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七、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48个月内有效。
八、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