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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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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暨对外投资进展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2026-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1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暨对外投资进展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世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江苏世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拓材料”)为实施主体,在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投资新建“高性能光学和集成电路高分子材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与本次对外投资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修订与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协议、办理投资项目备案等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2025年11月4日,世拓材料办理完成了本项目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张保投资备[2025]309号,项目名称:高性能光学和集成电路高分子材料项目,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

近日,世拓材料参与了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拍,成功竞得本项目34,722.1平方米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出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1、出让人: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受让人:江苏世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出让宗地的不动产单元代码:320582008013GB00035

4、出让宗地面积:34,722.1平方米

5、出让宗地位置:保税区北京路西侧(东至北京路;南至液化空气电子材料(张家港)有限公司;西至江苏中意包装有限公司;北至江苏世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6、出让宗地用途:工业用地

7、出让年限:50年

8、出让价款:人民币26,041,575元

9、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迟延支付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缴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因受让人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出让人可以请求受让人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10、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签署《出让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是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有助于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公司全资子公司世拓材料实施本次投资项目系围绕主营业务开展,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将有效提升公司在光学显示和集成电路领域的高分子材料的制造能力,打造领先的高性能光学和集成电路材料技术平台,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对公司具有积极的战略意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出让合同》后,公司还需办理相应权属证书等相关工作,还涉及环评、安评、建设工程规划、建设施工等相关报批手续,还需要获得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程序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形,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项目主要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融资渠道等发生变化,项目进度可能存在受到外部融资环境变化影响的风险,并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风险。

3、本次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建设进度、施工情况、外部环境变化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项目建设延期、不能按时达到可使用状态的风险。

4、项目建设完成后,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和不能达成投资目的的风险等。

5、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对外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加强风险管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2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为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上市公司股票的号召,且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正青先生之一致行动人耶弗有投资发展(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耶弗有投资”)拟自2025年1月9日起12个月内,以银行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含)且不高于1亿元人民币(含)(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自2025年1月15日首次增持起至2025年12月31日,耶弗有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2,305,300股,约占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0.82%,累计增持金额为6,001.10万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已达到本次计划增持金额的下限,未超过上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2025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正青先生之一致行动人耶弗有投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1: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实际控制人变更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顾正青、吕刚、蔡惠娟、蒯丽丽和计建荣五人变更为顾正青和蒯丽丽二人。

注2: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新增股份17,751,479股已于2025年9月19日完成登记,公司股份总数由262,631,312股变更为280,382,791股。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二)实际增持数量是否达到增持计划下限 √是 □否

自2025年1月15日首次增持起至2025年12月31日,耶弗有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2,305,300股,约占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0.82%,累计增持金额为6,001.10万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区间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增持人具备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披露本次增持结果公告;本次增持属于《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耶弗有投资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