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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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购买北京佰才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

2026-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94 、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 、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26-001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购买北京佰才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城金控继续购买参股公司北京佰才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才邦”或“标的公司”)1.0229%股份(对应152.0281万股股份),交易价格30,000,000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佰才邦20.4522%股份。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 本次购买标的公司股份不会带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预计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暂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名城金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城金控”)与智汇芯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汇芯港”)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收购智汇芯港持有的标的公司佰才邦1.0229%股份(对应佰才邦152.0281万股股份),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30,000,000元。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5年12月3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购买北京佰才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229%股份的议案》。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关系。截至《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智汇芯港持有标的公司佰才邦1.0229%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智汇芯港不再持有佰才邦股份。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概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前,公司已持有标的公司佰才邦19.4293%的股份。佰才邦成立于2014年,是一家从事4G/5G/6G 通信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业务包括将传统电信网络设备迁移至云端并提供SaaS服务,融合自研虚拟化操作系统、MEC、AI-RAN 等技术,面向 AI 基础设施打造“极简、智能、易用”的解决方案,构建起全网 “端到端”的底层架构能力。佰才邦依托全链自主知识产权,自主研发DFE与射频芯片,推出免授权频谱专网芯片方案,为海内外运营商客户、企业专网及垂直行业客户提供多应用场景互联的商业化解决方案,并在低空经济与商业航天领域,布局6G及卫星互联网,产品涵盖低轨卫星通信、无人机基站载荷、卫星地面设备及自研5G NTN卫星基带芯片等。

2、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前,智汇芯港持有佰才邦1.0229%股份(对应152.0281万股股份)。截至《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智汇芯港将其持有的标的股份出质予广州京泰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智汇芯港应于《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标的股份的质押解除手续,并取得解除质押登记证明文件。

3、标的公司具体信息

(二)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截至《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佰才邦的注册资本为14,862.1385万元,总股本为14,862.1385万股,孙立新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佰才邦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天津佰才邦持股比例23.3162%;孙立新直接持股比例8.6069%、间接持股比例14.9348%;本公司持股比例20.4522%(本次交易后)。

(三)标的公司主要财务信息

佰才邦最近一年一期资产、财务、经营状况(合并口径)如下:

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价格以标的公司佰才邦2025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参考,最终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合同主体

甲方(受让方):深圳名城金控(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出让方):智汇芯港科技有限公司

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二)《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甲方向乙方支付现金,收购乙方持有的佰才邦1.0229%股份(对应标的公司152.0281万股股份)。

2、收购价格:双方同意,股份收购价款合计为人民币30,000,000元(以下简称“股份收购价款”)。

3、支付方式:第一期:甲方应于乙方办结标的股份质押解除手续并取得解除质押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支付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的50%;第二期:甲方应于乙方办结标的股份质押解除手续并取得解除质押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15日内向乙方支付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的50%。

4、双方同意,自甲方按照本协议第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之日起,标的股份及其所对应的全部股东权利和权益全部归属于甲方,甲方将持有标的公司1.0229%股份(对应标的公司152.0281万股股份),乙方将不再持有标的股份。在甲方未全额付清股份转让价款之前,乙方仍然享有标的股份的全部权利。

5、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任一方拒绝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导致本次股份转让未能实施或守约方在本协议项下合同目的未能实现的(如甲方逾期支付任何一期股份转让价款超过3个工作日),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应在收到守约方解除本协议的书面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守约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30%的违约金。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的,守约方有权就其遭受的损失继续向违约方进行追偿。

六、购买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继续购买参股公司佰才邦股份,旨在贯彻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执行,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佰才邦股份20.4522%。本次交易不会带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交易预计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暂不构成重大影响。

标的公司与公司现有业务涉及不同行业,存在技术、人才结构、行业周期等差异,公司对所涉及新型行业需要更长远的战略规划与风险研判,未来标的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风险、行业风险、运营风险等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标的股权的投后跟踪管理,合理防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