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03 证券简称:天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1
转债代码:118062 转债简称:天准转债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总经理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总经理徐一华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的书面辞呈。徐一华先生为更专注履行公司董事长职责,集中精力统筹公司战略规划、公司治理结构优化、重大决策部署等工作,故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辞任总经理后,徐一华先生仍将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与新任总经理和管理团队一道,持续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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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徐一华先生辞去总经理的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徐一华先生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做好工作交接,其辞任总经理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徐一华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340,000股,通过苏州青一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准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1,48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7,820,000股。徐一华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并严格履行已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
二、公司总经理聘任情况
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蔡雄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蔡雄飞先生具备担任公司总经理的专业素养和管理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
附件:
蔡雄飞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微软亚洲研究院副研究员、苏州矽行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9年12月至2021年10月,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雄飞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242,000股,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003 证券简称:天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2
转债代码:118062 转债简称:天准转债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
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66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87,2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六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87.20万手(872万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9,722,406.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62,277,593.5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2月18日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5]11879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需要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负责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的制度,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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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分别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共涉及以下三方:
甲方:
甲方1: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协议中简称“甲方1”)
甲方2:苏州天准星智科技有限公司(协议中简称“甲方2”)
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协议中简称“乙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协议中简称“乙方”)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城支行(协议中简称“乙方”)
丙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人)(以下简称“丙方”)
上述“甲方1”及“甲方2”在“智能驾驶及具身智能控制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协议中合称“甲方”并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城支行及丙方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其余协议中甲方指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协议中乙方按不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对应监管协议中的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分别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专户余额合计为86,726.25万元。上述专户仅根据相应监管协议约定分别用于甲方工业视觉装备及精密测量仪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半导体量测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智能驾驶及具身智能控制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沈树亮、李骏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通知丙方,乙方应当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并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协议自甲方1、甲方2、乙方、丙方各自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丙方督导期结束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88003 证券简称:天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2
转债代码:118062 转债简称:天准转债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调整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公司职工代表董事陈建涛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与罗来千先生(主任委员)、楼佩煌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调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特此公告。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