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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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 2026-001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于2025年12月2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孙立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抵押借款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推进公司高合金板材生产线项目建设,公司拟以自有土地使用权、高合金板材生产线项目在建工程(房屋建筑物及设备)作为抵押物,向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7,000,000.00元(大写:贰亿肆仟柒佰万元整)的借款,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抚顺特钢:关于向银行申请抵押借款的公告》(临:2026-00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表决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一日

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 2026-002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抵押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抵押借款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向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7,000,000.00元(大写:贰亿肆仟柒佰万元整)的借款,借款期限8年。最终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等以银行审批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推进公司高合金板材生产线项目建设,公司拟以自有土地使用权、高合金板材生产线项目在建工程(房屋建筑物及设备)作为抵押物,向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7,000,000.00元(大写:贰亿肆仟柒佰万元整)的借款,并与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签订相关的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该等文件的修正及补充)。最终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等以银行审批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1、借款人: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贷款人: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

3、借款金额:247,000,000.00元(大写:贰亿肆仟柒佰万元整)

4、借款期限:8年

5、借款利率:具体以最终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

6、借款抵押物:以本公司名下自有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向银行提供抵押。

7、授权事宜:上述申请抵押借款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内与相关银行签署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该等文件的修正及补充)并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期限至前述事项办理完毕为止。

8、上述相关合同目前尚未签订,抵押合同、借款合同等文件的主要内容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借款人和贷款人共同协商确定,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9、本次抵押借款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范围及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以自有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向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申请抵押借款,是为了补充公司板材生产线建设项目资金需求。该抵押资产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6-003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

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特钢”)、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程沙洲”)共计持有公司股份611,404,5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00%。本次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后,东北特钢及一致行动人质押公司股份总数275,876,44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5.12%,占公司总股本的13.99%。

● 沙钢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04,200,000股,东北特钢持有公司股份275,876,444股,锦程沙洲持有公司股份31,328,072股。公司股东沙钢集团、东北特钢及锦程沙洲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2024年1月3日,东北特钢将持有的170,876,444股公司股份质押给沙钢集团,为其借款业务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临:2024-001)。2025年1月14日,东北特钢与沙钢集团签署《质押证券处置协议》,东北特钢将质押给沙钢集团的50,000,000股公司股份通过质押证券处置过户的方式转让给沙钢集团抵偿部分借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完成过户登记及解除质押的公告》(临:2025-002)。本次质押证券处置完成后,东北特钢质押给沙钢集团的公司股份为120,876,444股。

2025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东北特钢通知,东北特钢经与沙钢集团协商,双方对已签署的借款合同及质押担保合同进行变更,合同变更后,东北特钢将持有的120,876,444股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并于同日将上述股份继续质押给沙钢集团。具体情况如下:

一、解除质押情况

二、再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注:2024年1月3日,东北特钢将持有的170,876,444股公司股份质押给沙钢集团,为其借款业务提供担保。2025年12月30日,双方对已签署的借款合同及质押担保合同进行变更,担保期限为2025年12月19日至2028年12月19日,质押股份在东北特钢向沙钢集团清偿完全部债务时解除,具体以实际办理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时间为准。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东北特钢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其他事项

上述质押事项如出现重要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