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国有林场造林碳汇
资源合作开发项目
合同确认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26-001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国有林场造林碳汇
资源合作开发项目
合同确认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合作期限:21年。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若合同能顺利实施,将对公司实施项目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 特别风险提示:
1.项目受政策、市场等多方因素影响,推进进度是否符合计划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同时项目预估量受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可能导致林业面积减少,碳汇量也会随之减少。
2.本次合作项目期限较长,如碳汇市场交易价格走低、市场竞争加剧等,可能会对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3.该项目碳汇产生量为测算数,实际项目产生碳汇量可能受气候条件、经营措施等自然及人为因素的影响,可能不及预期。
4.公司预计该项目整体收益对公司影响较小,实现收益的具体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
一、合同签订情况
2025年12月30日,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诚通碳汇经营管理(湖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诚通碳汇”或“乙方”)与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国有林场造林碳汇资源合作开发项目合同确认书,该合同属于诚通碳汇日常经营合同,已按《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审批程序进行了评审和决策,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该国有林场目前经营面积158万亩,经合同双方确认,本造林碳汇资源合作开发项目首期符合国家造林方法学要求的林业面积为7.78万亩(最终面积以项目审定与核证机构出具的正式结果为准)。
甲方与公司、诚通碳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作方式、合作规模及双方主要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提供其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或取得其他合法授权的,位于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辖的林地,经合同双方确认,符合国家造林方法学要求的林业面积为7.78万亩(最终面积以项目审定与核证机构出具的正式结果为准)。
甲方对提供的林地的种植、经营及管理享有自主权,森林本身除碳汇资产以外的权益仍由甲方及相关权利人享有,有权获得本合同约定的碳汇资产份额或者碳汇资产收入。
在合作期限内,甲方承诺不再对本合同项下林业碳汇项目自行开发或与其他第三方进行林业碳汇合作开发。
乙方负责碳汇开发项目,承担碳汇项目开发所需要的资金投入,并按照合同约定比例分配碳汇收益。
(二)合作期限
1.申报期
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8个月内,乙方需完成碳汇项目设计、审定测、项目注册登记和首期减排量核查。因甲方不能及时提供申报项目材料,或因政策变动、方法学变动的,经双方协商后,申报期相应顺延。
2.合作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42年12月31日止(含申报期、一个追溯期5年,追溯期最早从2020年9月23日开始计算),共计21年。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借力国家实现“3060”“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机遇,积极布局碳汇交易业务。诚通碳汇是央企碳资产的经营平台,参与我国林业碳汇的国家标准一一《林业碳汇项目审定和核证指南》的制定。如本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实施项目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碳汇市场影响力,提升公司品牌形象。
本次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合同对方形成业务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一)项目受政策、市场等多方因素影响,推进进度是否符合计划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同时项目预估量受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可能导致林业面积减少,碳汇量也会随之减少。
(二)本次合作项目期限较长,如碳汇市场交易价格走低、市场竞争加剧等,可能会对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三)该项目碳汇产生量为测算数,实际项目产生碳汇量可能受气候条件、经营措施等自然及人为因素的影响,可能不及预期。
(四)公司预计该项目整体收益对公司影响较小,实现收益的具体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合作进展情况,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26-002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木质素销售合同的
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销售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 特别风险提示:
合同双方均具有良好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可能受到木质素市场变化、客户需求、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如交易价格走低、市场竞争加剧等,将对公司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预计该项业务整体收益对公司对应年度影响较小。
一、合同签订情况
2025年12月30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骏泰生物基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骏泰科技”)与湖南绿骏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针叶固态木质素销售合同》,向其销售针叶固态木质素约1500绝干吨,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该合同属于骏泰科技日常经营性合同,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所涉及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本次签署日常交易相关合同无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骏泰科技充分利用农林剩余物作为原料,生产、销售溶解浆、纸浆、木质素等系列生物基材料和生物质能源产品。借助骏泰科技在生物基材料和生物质能源领域的先进技术优势,公司未来将进一步拓展绿色环保产品线,以满足市场对可持续发展的需求。
本次签订的销售合同为该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销售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本次合同的签订与履行不会对公司及该子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产生依赖。
三、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双方均具有良好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可能受到木质素市场变化、客户需求、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如交易价格走低、市场竞争加剧等,将对公司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公司预计该项业务整体收益对公司对应年度影响较小。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合作进展情况,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