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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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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2026-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1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31日,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江苏郎克斯智能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郎克斯”)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江苏郎克斯为其控股子公司江苏海钛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海钛”)向兴业银行申请的人民币5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额度有效期至2026年12月8日,保证期间为被担保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周泽臣向江苏郎克斯提供反担保,其提供的反担保金额为江苏郎克斯实际承担保证责任金额的30%。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5年度在合并报表范围内新增担保余额人民币2.5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新增担保余额1.3亿元;新增额度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总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98亿元。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业务(包括各类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汇票等业务)发生的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包括代开保函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和2025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江苏郎克斯为江苏海钛提供担保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为满足子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2025年度担保总额度不变的前提下,将符合担保额度调剂条件的二级控股子公司江苏郎克斯未使用的年度担保预计新增担保余额500.00万元调剂至其控股子公司江苏海钛。具体调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1、被担保人(债务人):江苏海钛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2、保证人:江苏郎克斯智能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3、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

4、担保方式:江苏郎克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5、被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500万元;

6、保证担保范围: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7、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江苏海钛当前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具备债务偿还能力。公司对江苏海钛的日常经营活动、资信状况、现金流向及财务变化等情况能够及时掌握,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954.90万元(含本次新增担保在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2.57%;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9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6.30%。前述担保全部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0万元。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2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森商贸”)、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昆山哈森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森精密”)拟分别与关联人昆山珍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珍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珍兴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珍兴鞋业”)拟与关联人昆山珍兴物业房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珍兴物业”)就多处房屋签订三份房屋租赁合同,上述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531.57万元(含税)。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批准。

● 历史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不含本次交易)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租赁房屋及相应水电费、购买矿泉水和水素水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674.20万元。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与昆山珍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位于昆山市花桥镇花安路1008号F1主办公楼、W3生产车间等,租赁面积8,908平方米,租赁期限一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租赁期总租金及物业费共计235.17万元(含税)。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哈森精密拟与昆山珍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位于昆山市花桥镇花安路1008号13号房(W2)南车间一楼,租赁面积2,200平方米,租赁期限五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租赁期总租金及物业费共计211.20万元(含税),年租金及物业费42.24万元(含税)。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珍兴鞋业拟与珍兴物业签订三份房屋租赁合同,用做销售店铺,具体情况如下:

(1)承租昆山市花桥镇三新路91-2室,租赁面积172.80平方米,租赁期限两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租赁期总租金共计18.66万元(含税),年租金9.33万元(含税);

(2)承租昆山市花桥镇三新路91-3室,租赁面积140平方米,租赁期限两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租赁期总租金共计15.12万元(含税),年租金7.56万元(含税);

(3)承租昆山市花桥镇三新路93-1室、93-2室、91-11室,租赁面积476.10平方米,租赁期限两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租赁期总租金共计51.42万元(含税),年租金25.71万元(含税)。

昆山珍展与珍兴物业均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HARRISON SHOES INT’L CO., LTD.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批准。

2026年1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上述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票4票,同意票4票,关联董事陈玉珍先生、陈芳德先生、陈志贤先生、陈怡文女士、陈春伶女士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珍兴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珍展和珍兴物业同为HARRISON SHOES INT’L CO., LTD.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昆山珍展和珍兴物业为公司关联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昆山珍展基本情况如下: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哈森商贸租赁昆山珍展房屋

1、合同主体

甲方:昆山珍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主要内容

乙方承租甲方坐落于昆山市花桥镇曹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花安路1008号F1主办公楼、W3生产车间等,租赁面积8,908平方米,用于乙方经营使用。

3、合同期限

房屋租赁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租赁期限为1年。

4、租金、物业费等收费方式

(1)该房屋的租金为人民币12元/平方米/月;月租金计人民币106,896.00元;年租金为人民币1,282,752.00元。租金金额为含税金额。租金每三个月为一个付款期,乙方须在每个付款期前30天内,向甲方支付下一期(三个月)房租,先付后用。

(2)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10元/平方米/月;月物业管理费计人民币89,080.00元;年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1,068,960.00元;租赁期总物业管理费计人民币2,137,920.00元。物业管理费金额为含税金额。物业管理费每三个月为一个付款期,乙方须在每个付款期前30天内,向甲方支付下一期(三个月)物业管理费。

(二)哈森精密租赁昆山珍展房屋

1、合同主体

甲方:昆山珍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昆山哈森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2、合同主要内容

乙方承租甲方坐落于昆山市花桥镇曹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花安路1008号13号房(W2)南车间一楼,租赁面积2,200平方米,用于乙方经营使用。

3、合同期限

房屋租赁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租赁期限为5年。

4、租金、物业费等收费方式

(1)该房屋的租金为人民币10元/平方米/月;月租金计人民币22,000.00元;年租金为人民币264,000.00元;租赁期总租金计人民币1,320,000.00元。租金金额为含税金额。租金每三个月为一个付款期,乙方须在每个付款期前30天内,向甲方支付下一期(三个月)房租,先付后用。

(2)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6元/平方米/月;月物业管理费计人民币13,200.00元;年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158,400.00元;租赁期总物业管理费计人民币792,000.00元。物业管理费金额为含税金额。物业管理费每三个月为一个付款期,乙方须在每个付款期前30天内,向甲方支付下一期(三个月)物业管理费。

(三)珍兴鞋业租赁昆山珍兴房屋(三份)

1、合同主体

甲方:昆山珍兴物业房产有限公司

乙方:昆山珍兴鞋业有限公司

2、合同主要内容

乙方承租甲方坐落于昆山市花桥镇三新路91-2室;91-3室;93-1室、93-2室、91-11室,租赁面积分别为172.8平方米、140平方米、476.1平方米,用于乙方经营使用。

3、合同期限

房屋租赁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租赁期限为2年。

4、租金等收费方式

(1)该房屋的租金为人民币45元/平方米/月;月租金计人民币分别为7,776.00元、6,300.00元、21,424.50元;年租金分别为人民币93,312.00元、75,600.00元、 257,094.00元(租赁期总租金合计人民币852,012.00元)。租金金额为含税金额。租金每三个月为一个付款期,乙方须在每个付款期前30天内,向甲方支付下一期(三个月)房租,先付后用。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上述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属于正常商业行为,本次租赁房屋定价均在市场化原则基础上协商确定,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关联人租赁房屋,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交易公平原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票4票,同意票4票,关联董事陈玉珍先生、陈芳德先生、陈志贤先生、陈怡文女士、陈春伶女士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租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的业务需求,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均在市场化原则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哈森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森智造”)与关联人昆山珍展于2025年2月24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位于昆山市花桥镇花安路1008号17号房(W3)中车间,房屋租赁面积3,374平方米,租赁期限十年,自2025年3月1日起至2035年2月28日止,租赁期总租金及物业费共计647.81万元(含税),年租金及物业费64.78万元(含税)。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哈森工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森工业”,原名江苏朗迅工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3月8日与昆山珍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位于昆山市花桥镇花安路1008号19号房108室,租赁房屋面积3,360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4年5月4日起至2034年6月30日止。2025年2月24日,哈森工业与昆山珍展就该租赁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租赁房屋面积不变,将自2025年1月1日至2034年6月30日期间的租金及物业费调整为612.86万元(含税),年租金及物业费调整为64.51万元(含税)。

3、哈森工业控股子公司昆山哈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昆山瑞晖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森半导体”)与关联人昆山珍展于2025年2月24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位于昆山市花桥镇花安路1008号19号房中车间101室,房屋租赁面积1,656平方米,租赁期限十年,自2025年4月1日起至2035年3月31日止,租赁期总租金及物业费共计317.95万元(含税),年租金及物业费31.80万元(含税)。

根据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2025年6月公司与昆山珍展达成一致,对上述哈森工业和哈森半导体向昆山珍展租赁房屋的面积在哈森工业及其子公司之间调配,自2025年7月1日起哈森工业租赁面积减少819平方米,哈森工业控股子公司哈森精密(原名昆山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租赁面积增加409.50平方米,哈森半导体租赁面积增加409.50平方米,租赁总面积保持不变,由于租赁到期日的不同,本次调整导致公司新增关联租赁金额13.76万元(含税)。

根据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2025年12月公司与昆山珍展达成一致,对上述租赁昆山珍展房屋在子公司之间调整,自2026年1月1日起哈森工业租赁面积增加409.50平方米,哈森精密租赁面积减少409.50平方米,租赁总面积保持不变,由于租赁到期日的不同,本次调整导致公司租赁总金额减少7.86万元(含税)。

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哈森智造、哈森工业分别与关联人昆山珍展于2025年7月16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总租金及物业费共计人民币937.73万元,年租金及物业93.77万元(含税)。

上述哈森智造、哈森工业、哈森半导体向关联人租赁房屋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披露的《哈森股份关于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与2025年7月15日披露的《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5、2025年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抚州尚莲矿泉水有限公司、江西清云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发生购买矿泉水和水素水交易金额15.31万元(含税),与关联人昆山珍展发生水电费交易金额144.09万元(含税)。

6、2025年8月,公司与张文生先生、夏玉龙先生、苏州辰瓴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瓴光学”)共同出资设立中科中成机器人技术(成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150万元,持股15%。2025年9月,公司与辰瓴光学、中科中成机器人技术(成都)有限公司、广东至高共赢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中科中成供应链管理(成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持股比例10%。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