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018 证券简称:华设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1
转债代码:113674 转债简称:华设转债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设集团”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4年1月29日起开始转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有人民币135,000.00元“华设转债”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15,451股,占“华设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23%。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华设转债”金额为人民币399,865,000元,占“华设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9663%。
● 本季度转股情况:自2025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共有人民币0.00元“华设转债”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0股。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22号)同意,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0.0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82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4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15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设转债”,债券代码“113674”。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华设转债”自2024年1月29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8.86元/股。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华设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8.55元/股,该转股价格生效日为2024年7月5日。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华设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8.45元/股,该转股价格生效日为2025年6月18日。
二、华设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公司本次可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自2024年1月29日至2029年7月20日
本季度转股情况:自2025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共有人民币0.00元“华设转债”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0股。
累计转股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有人民币135,000.00元“华设转债”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15,451股,占“华设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23%。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华设转债”金额为人民币399,865,000元,占“华设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9663%。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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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8018888-0523
邮箱:ir@cdg.com.cn
特此公告。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603018 股票简称:华设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2
转债代码:113674 转债简称:华设转债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股东杭州中易坤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6年1月7日至1月12日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反对
● 征集人持有公司3.001%的股权
● 征集人承诺:自征集日至审议征集投票权提案的股东会决议公告前不转让所持股份
● 征集人资格:本次征集投票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第三十二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杭州中易坤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等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与持股情况
征集人名称:杭州中易坤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BQG60K8M
持有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票代码: 603018),股份数量及比例:20520445股,3.001%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征集人声明:本公司系华设集团合法股东,已依法履行股东义务,依据《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参与征集投票权的情形。
二、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
公司拟于2026年 1月 15 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议案共6项,征集人根据《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对该等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征集人对该等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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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人不接受与征集人表决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二)征集主张
1、投票意向
本次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核心事项:提请公司全体股东在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上,对以下全部议案投出反对票:
议案 1:《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的议案》;
议案 2:《关于选举杨卫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3:《关于选举胡安兵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4:《关于选举姚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5:《关于选举侯力纲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6:《关于选举徐一岗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投票理由
征集人一直关注并支持公司的发展,对管理团队为公司经营发展付出的努力表示认可。尽管公司取得了一定的经营成果,但结合当前实际情况,仍在内部管理降本增效、公司治理完善、员工积极性激发等方面存在优化提升的空间。当前公司股价已处于破净状态,这一现状反映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不足,不利于全体股东权益的保护。征集人认为,公司治理中缺乏足够的外部独立视角与多元声音:一方面,中小股东通过累积投票制推举代表进入董事会,能够带来更广泛的市场视野,有效弥补内部治理的局限;另一方面,多元治理结构能够提升公司治理的透明度与公信力,增强市场投资者信心,进而改善股价表现,维护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这与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完全一致。征集人希望通过提名董事为公司的发展献计建言献策,促使公司更健康规范发展。
然而,公司本次股东会拟审议的一系列议案,特别是《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下称“议案1”),其核心修订内容为将“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改为“只有在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到30%及以上时,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非独立董事才适用累积投票制”,修改了累积投票制的适用情形。征集人认为,该等修改不利于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累积投票制是保障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核心制度,《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十七条亦规定“董事的选举,应当充分反映中小股东意见。股东会在董事选举中应当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其设计初衷是,在涉及多个董事席位的选举中,候选人应当在同一选举结构下参与竞争,以确保中小股东能够通过集中投票方式对董事会组成产生实质影响,进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本次修订章程的行为将会导致中小股东后续难以通过选举董事的方式参与公司治理,进而可能会导致公司治理结构失衡。而议案 2-6 以议案 1 的通过为前提,若认可该等捆绑安排,无异于默许中小股东权利被损害,为此,征集人决定公开征集投票权,呼吁全体股东,尤其是与征集人感同身受的中小股东,联合起来,反对议案1以及议案2-6以非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在本次临时股东会上对全部六项议案投出反对票。
三、本次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15日 10点0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6日(星期二)。
(二)召开地点: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公司E3会议室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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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 年12月31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1)。
四、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华设集团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6年1月7日至1月12日。
(三)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请打印附件后完整填写)、股票账户卡(或其他持股证明)复印件(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持有公司股份的证明);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授权委托书原件(请打印附件后完整填写,本人签字)、股票账户卡(或其他持股证明)复印件(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持有公司股份的证明);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委托投票股东可于投寄前将该等文件扫描件或拍照发送至如下指定邮箱,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洋江东路12号办公楼
收件人:楼沈永
邮政编码:312000
联系电话:13858482615
邮箱:992084414@qq.com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报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五、咨询联系方式
如需咨询有关本次征集授权委托投票事宜,可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联系。联系电话:13858482615
联系人:楼沈永
联系邮箱:992084414@qq.com
附件: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杭州中易坤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月4日
附件1: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关于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杭州中易坤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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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三个投票选项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
委托股东持股比例: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