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6-0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ST阳光 公告编号:2026-L0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阳光,证券代码:000608)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1月5日、1月6日、1月7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4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通过函询的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有关公司控制权变更事宜,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6-L02)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以及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2025年经审计后的相关指标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数据正在核算中,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告。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核实函及回函。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ST阳光 公告编号:2026-L02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集团”)正在筹划有关公司控制权变更事宜,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阳光,股票代码:000608)自2026年1月8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交易日。

2、目前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仅处于筹划阶段,各方还需就具体条款进行磋商,本次交易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1月7日收到控股股东京基集团的通知,获悉其正在筹划有关公司控制权变更事宜,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目前,各方主体正在就具体交易方案、协议等相关事项进行论证和磋商,具体情况以各方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目前该事项正在洽谈中,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一一停复牌》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阳光,股票代码:000608)自2026年1月8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交易日。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上述筹划的重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