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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2026-0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15 证券简称:日久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8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以下关于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一)测算假设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相关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6年12月末完成本次发行(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发行的实际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5,800.00万股,上述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票数量;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同意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将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4、根据公司披露的2025年1-9月财务报表,202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690.9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439.47万元。假设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2025年1-9月的年化金额(即2025年1-9月的金额*12/9计算得到);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假设公司202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与上一年度持平;(2)较上一年度增长10%;(3)较上一年度降低10%。

此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A股股票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5、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6、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未考虑公司公积金转增股本、分红等其他对股份数有影响的因素。

7、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测算结果

基于上述假设和前提,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注: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测算。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战略目标的实现,但募集资金的使用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之下,如果公司利润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发行完成当年公司即期回报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公司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公司谨慎论证,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详情请参见《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相关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要从事触控显示应用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定制化开展相关功能性薄膜的研发和加工服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年产600万平方米功能性膜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通过本次募投项目,企业能够提升调光导电膜产品和光学膜产品的产能,进一步提升高性能功能性膜材料产品的生产能力,优化业务布局与协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现有主营业务的规模、为持续推进发展战略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显著增强公司在功能性膜材料制造领域的综合竞争实力,此外还可以增加自身资金储备,满足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对公司营运资金的需求,增强公司的整体抗风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实施内部人才培养和外部人才引进并行机制,并持续组织人才技术培训和能力提升等方式,全方位加强人力资源的合理配备。公司核心管理团队与核心技术人员均在公司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行业管理和研发经验。公司在项目建设及管理、生产经营等方面也有非常丰富的人才资源储备。此外,公司整合内外部资源针对性地开展人才培训,有效提升员工岗位技能,为公司人才储备提供必要的支持。因此,公司具备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人员储备。

2、技术储备

公司产品技术成熟、工艺先进、品质稳定,在行业内具有良好声誉。

公司自成立以来深耕触控显示材料行业。公司不断进行制造工艺技术及经验的积累,打造了实力较强的研发和生产团队,具备强大的技术落地能力和工艺设计、优化能力,公司通过自主研发,陆续掌握了湿法精密涂布技术、精密贴合技术、真空磁控溅射镀膜技术三项核心技术,围绕着触控显示应用,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产品系列越来越丰富,扩展了市场应用领域,覆盖了汽车尤其是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工业控制、商显教育等重要应用场景,实现了由初期的ITO导电膜的单一产品结构逐渐发展成包含导电膜产品、光学膜产品、光学胶产品、配套原材料产品的多元化业务结构。因此,年产600万平方米功能性膜项目具备技术上的可实施性。

3、市场储备

公司在中高端客户市场持续开拓布局,已陆续通过了多家业内知名触控模组厂商的验证,并与其逐渐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导电膜企业通过一家触控模组厂商的验证,需要经过验厂-送料-打样-在小范围产品上试用-进入市场等多个步骤,是非常严格的认证过程,进入品牌触控模组厂商需要一年或更长的时间。进入供应商体系后,则合作比较稳定,因为更换供应商可能带来质量、稳定性、交付能力等多方面的不可控风险。另一方面,公司积极地在终端客户中推广自己的产品,与若干国内一线终端品牌、大型方案公司(ODM厂商)及国外知名品牌建立了联系,将公司产品导入对方的合格材料商目录。在下游客户及终端客户的市场集中度日益提高的趋势下,公司稳定的客户群体使得公司能保持足够影响力,占据优势地位。

未来随着调光导电膜、光学膜市场需求的持续提升,本次项目可以借助公司现有的市场地位和品牌影响力,迅速打开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公司稳定的客户资源将为项目产能消化提供有力保障。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具有较好的基础。随着募投项目的推进以及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

五、填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的能力,公司拟采取如下填补措施:

(一)加强募集资金监管,保证本次募集资金合理规范有效使用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了充分论证,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了《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按计划合理合法使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合理安排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在募集资金到位前通过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加快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而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管理结构,夯实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未来几年,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同时,公司将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继续不断完善并强化各项程序,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公司内部控制。

(三)积极拓展公司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从单一产品结构逐渐发展成包含导电膜产品、光学膜产品、光学胶产品、配套原材料产品的多元化业务结构。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商业显示、工业控制、智能家居等领域。

公司将积极推进调光导电膜、光学膜等产品的研发创新,把握下游新能源汽车和消费电子等产业链的发展趋势,持续拓展公司主营业务,推动公司销售规模及市场占有率的提升,带动公司盈利能力提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充分论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战略规划,将有效推动公司产能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及市场占有率,进而带动公司盈利能力的提升,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

(四)进一步优化利润分配政策,提升股东回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随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渐实施、经济效益的逐渐显现,公司将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六、相关主体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的,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如下承诺:

1、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2、承诺不以无偿或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亦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将在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支持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公司后续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本人承诺将行使自身职权以保障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的,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3015 证券简称:日久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6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3015 证券简称:日久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3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

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其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3015 证券简称:日久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4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1月8日上午10:30在日久光电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王志坚、彭磊,合计2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公司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本次发行方案的各项内容: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金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公司同日于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公司同日于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会计师应当以积极方式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已经按照相关规定编制,以及是否如实反映了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表鉴证意见”。

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

因此,公司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讨论,公司编制了《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同日于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开展分析并制定具体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亦就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为了顺利完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以及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验资手续;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限售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若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在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0、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除上述第5、6、7项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外,其余授权事项的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以上授权事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的期限,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决策机制与监督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同日于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需要,拟提请于2026年1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二)《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三)《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四)《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3015 证券简称:日久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5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1月8日召开,公司决定于2026年1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50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2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1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至2026年1月19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50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1)上述议案1-9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公司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公司在审议本次议案时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传真或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1月20日(星期二)上午9:00~1月22日(星期四)下午16: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509号,邮政编码:215325,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的文件要求: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盖公章,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信函或扫描件发送邮箱方式登记,请参会股东认真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连同以上相关资料在2026年1月20日(星期二)上午9:00~1月22日(星期四)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发送邮箱至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5、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一佳

电话号码:0512-83639672 传真号码:0512-83639328

电子邮箱:info@rnafilms.cn

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509号证券部

邮政编码:215325

7、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一)《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9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持股数量: 股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日期:2026年 月 日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注:1、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中文或英文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委托人为法人,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您登记的所有股份均做出授权。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委托人对议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回执

致: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6年 月 日下午股票交易结束,本人(本公司)持有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股,拟参加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星期一)14:30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股东账号:

出席人姓名:

股东签字(盖章):

注:

1、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中文或英文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本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拟出席现场会议股东(亲自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应于2026年1月20日(星期二)上午9:00~1月22日(星期四)下午16:00前,将本回执以专人送递、邮寄、传真或扫描件发送邮箱方式送达至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509号证券部(邮编:215325),联系传真:0512-83639328,邮箱:info@rnafilms.cn(传真请注明:转证券部)。任意方式送达后请致电确认。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15

2、投票简称:日久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3015 证券简称:日久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2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

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成功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3015 证券简称:日久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7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现就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披露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会计师应当以积极方式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已经按照相关规定编制,以及是否如实反映了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表鉴证意见”。

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

因此,公司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