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1月13日

查看其他日期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1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2日以专人送达、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1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唐安斌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项目贷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项目贷款额度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2026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六、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熊海涛、宁红涛、李刚回避表决。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东材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本次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一、三、六、七、八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7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提交审议《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责任险”)。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需对本次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年,以实际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

5、保险期限:12个月(经审批后,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责任险方案的额度范围内,办理购买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保险公司、责任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商榷、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以及在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的相关事宜。

二、本次购买责任险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提交审议《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但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需对本次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2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项目贷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项目贷款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2026年的经营发展规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以下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融资租赁贷款、抵押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际贸易融资等各种业务的需要。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以内,视公司及子公司对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予以确定。上述贷款期限自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在办理具体融资业务时,用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受授信期限的限制。

除上述拟向各家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外,公司及子公司拟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以最终合作的金融机构为准),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亿元的项目贷款额度。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具体办理授信额度申请的相关事宜,上述授权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次股东会审议批准相关议案之日止。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4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注①:“本次担保金额”仅为公司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本年度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将根据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时确定。目前“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包含在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范围之内。

注②:在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融资担保时,由其他小股东向全额提供担保的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并另行签署《反担保协议》。

● 累计担保情况

注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均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对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公司对前述八家子公司需向金融机构融资的情况进行了预测分析,为确保其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实现2026年度的经营目标,拟为山东艾蒙特、江苏东材、眉山东材、成都东材、山东东润、东材成都国贸、东材膜材、河南华佳八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融资分别提供不超过6.5亿元、6亿元、5.5亿元、3亿元、3亿元、2亿元、1亿元、0.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以解决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求,上述担保总额(27.50亿元整)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净资产382,901.52万元的71.82%。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授权: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次股东会审议批准相关议案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与金融机构逐笔签订相关的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3、在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融资担保时,由该公司的其他小股东向全额提供担保的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并另行签署《反担保协议》。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在前述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与金融机构逐笔签订相关的担保协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注①:上表中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包含内部往来资金。

注②:“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仅为公司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本年度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将根据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时确定。“截至目前担保余额”包含在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范围之内。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需求内部调剂使用:

①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②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2026年度,前述八家子公司全年预计发生担保总额为27.50亿元,其中: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全年预计发生担保总额为17.00亿元,资产负债率低于70%子公司全年预计发生担保总额为10.50亿元。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暂未签订《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将根据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时确定。此外,在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融资担保时,由该公司的其他小股东向全额提供担保的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并另行签署《反担保协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为更好地满足子公司2026年度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有利于保障子公司的融资需求和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且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风险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在前述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与金融机构逐笔签订相关的担保协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7,760.74万元,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净资产382,901.52万元的25.53%。本公司未对子公司、孙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

被担保企业:山东艾蒙特、江苏东材、眉山东材、成都东材、山东东润、东材成都国贸、东材膜材、河南华佳八家子公司,均无对外担保行为。

公司及子公司均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5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能受货币政策、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委托理财的额度内,办理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后续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可提升资金保值增值能力,增加投资收益。

(二)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共同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三)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方式

1、受托方: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2、理财产品期限:以中短期理财品种为主,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理财产品收益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五)授权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办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投资期限、选择理财产品、签署合同及协议等事项。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均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及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关联关系。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委托理财的额度内,办理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后续事宜。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能受货币政策、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现拟定的内部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对理财项目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谨慎选择合适的投资理财项目。

2、公司财务部为委托理财业务的实施部门,实时分析和跟踪理财项目的进展情况,严控资金安全风险;公司审计部为委托理财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对委托理财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对具体的投资审批流程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委托理财业务的信息披露部门,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对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予以及时披露。

3、委托理财业务的操作岗位实行权限分离,投资发起、投资审批、资金出入、会计记账等过程均由不同岗位的员工进行操作,避免人为操作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上述委托理财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45.35%(未经审计),并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形。

单位:元

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助于提升资金保值增值能力,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广大股东创造利润。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将根据产品协议具体内容,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货币资金”科目,投资取得的收益将计入投资收益,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能受货币政策、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3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求,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票据池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9.80亿元。

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实施具体的业务操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作商业银行、确定子公司的可用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等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公司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均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公司管理层将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业务范围、资质情况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票据池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最高额不超过9.8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9.80亿元。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的发生额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质押融资,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将收到的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票据管理的成本,也能避免收到假票、瑕疵票等异常票据的风险。

2、票据池业务的开展能实现内部票据的统一管理和统筹使用,有效解决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持票量与用票量不均衡的问题,激活票据的时间价值,全面盘活票据资产。

3、公司将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控制

公司及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商业票据作为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可能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的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进行跟踪管理,跟踪到期票据的托收解付情况,及时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公司对票据池业务的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为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实施部门,实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的进展情况,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公司审计部为票据池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对合作银行的业务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对具体的业务操作流程进行监督。

2、票据池业务的操作岗位实行权限分离,申请发起、支付审批、资金出入、会计记账等过程均由不同岗位的员工进行操作,避免人为操作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2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菁德路209号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1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1-5项议案,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东材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第2项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之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股东;第4项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高金富恒集团有限公司、熊海涛、宁红涛、李刚及与之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1、登记时间:2026年1月29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菁德路209号)。

(二)通讯方式登记

1、登记方式: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传真方式登记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9:00-17:00;信函方式登记时间(以到达本地邮戳日为准)不晚于2026年1月28日17:00。

(三)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六、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2、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电话:028-65498663

传真:028-65498663

邮编:611730

联系人:陈杰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少数股东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于对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艾蒙特”或“标的公司”)资源整合的需要和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以人民币6,866.475万元收购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润达”)持有的山东艾蒙特17.50%股权,以人民币1,961.850万元收购李长彬先生持有的山东艾蒙特5.00%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对山东艾蒙特的直接持股比例将由72.50%增加至95.00%,并通过海南艾蒙特润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艾蒙特”)间接控制其5.00%股权,仍为山东艾蒙特的控股股东。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曾向山东艾蒙特提供过借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借款余额为人民币47,598.50万元(本息合计数),该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 特别风险提示

1、山东艾蒙特正处于产品结构调整、业绩改善的关键时期,存在未来经营业绩不确定的风险。

2、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且交易方尚未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故本事项能否顺利实施和实施进度,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基于对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资源整合的需要和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公司拟以人民币6,866.475万元收购山东润达持有的山东艾蒙特17.50%股权;以人民币1,961.850万元收购李长彬先生持有的山东艾蒙特5.00%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对山东艾蒙特的直接持股比例将由72.50%增加至95.00%,并通过海南艾蒙特间接控制其5.00%股权,仍为山东艾蒙特的控股股东。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交易方尚未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近年来,公司加速推进“1+3”发展战略的落地,逐步完善电子材料的产业化布局。目前,山东艾蒙特已具备高性能环氧树脂、酚醛树脂及中间体的研发与制造能力,与公司电子材料板块业务高度契合,有望快速形成规模化产能,切入电子级、高频高速等高端树脂领域,进一步完善树脂“合成-改性-应用”的全产业链布局。本次股权收购有利于优化经营决策流程,促进技术研发、销售渠道等核心资源的高效整合,提升决策落地和资本使用效率;同时,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增强信贷融资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推动公司核心业务的稳定可持续发展。

3、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过去12个月内公司曾向山东艾蒙特提供过借款,由于山东艾蒙特的其他股东未向山东艾蒙特提供同比例的借款,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联借款的余额为人民币47,598.50万元(本息合计数)。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2、李长彬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山东润达持有的山东艾蒙特17.50%股权、李长彬先生持有的山东艾蒙特5.00%股权。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李长彬先生持有的山东艾蒙特5.00%股权已于2025年11月28日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手续,将该部分股权质押给山东艾蒙特。除此以外,不存在抵押或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基本信息

(2)股权结构

2.1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2.2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2.3山东艾蒙特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海南艾蒙特润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放弃其优先受让权。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本次股权收购前,公司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四川有限公司以2025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涉及的山东艾蒙特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川评报字【2025】第145号)。评估结果为:山东艾蒙特净资产账面值为22,293.57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45,120.00万元,评估增值22,826.43万元,增值率102.39%。

本次股权收购价格以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结果为基础,经交易方友好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股权(山东艾蒙特22.50%股权)的最终收购价格为人民币8,828.325万元。

2、标的资产的具体定价情况及依据

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1)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对山东艾蒙特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

(2)评估基准日

2025年7月31日

(3)重要评估假设

①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②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做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③资产持续使用假设

资产持续使用假设是指评估时需根据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相应确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4)评估情况

①收益法评估结论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山东艾蒙特于评估基准日2025年7月31日合并口径归母净资产账面值22,293.57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45,120.00万元,评估增值22,826.43万元,增值率102.39%

②市场法评估结论

经采用市场法,山东艾蒙特于评估基准日2025年7月31日合并口径归母净资产账面值为22,293.57万元,评估价值为45,160.00万元,评估增值22,866.43万元,增值率102.57%。

③评估结果的选取

由于市场比较法是通过分析可比公司的各项指标,以可比公司股权或企业整体价值与其某一收益性指标、资产类指标或其他特性指标的比率并以此比率倍数推断被评估单位应该拥有的比率倍数,进而得出被评估单位股东权益的价值。评估人员对可比公司的财务信息比较有限,可能存在可比公司独有的无形资产、或有负债等不确定因素或难以调整的因素,致使存在上市公司比较法的评估结果,可能与实际企业价值存在较大离散程度。

收益法评估结果是以企业未来盈利预测为基础,体现了企业的内在价值。被评估单位属于树脂行业,该行业市场前景良好、需求稳定,盈利能力稳定,有较好的发展空间。选择收益法评估结果能较好的体现被评估单位的资产收益价值。

综上,选择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的最终结果更能体现股东权益价值,即山东艾蒙特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基准日时点的价值为45,120.00万元。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评估机构及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分别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山东艾蒙特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然后加以校核比较,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本次股权收购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经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本次关联交易拟签署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交易方尚未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协议各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李长彬(甲方)、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乙方)

受让方: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标的股权的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2,500万元注册资本,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5.00%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8,750万元注册资本,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17.50%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受让甲乙双方持有的上述股权。

2、本协议各方确认:本次股权转让为目标公司股东层面的变更。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目标公司现有的账面资产、债权、债务等仍归目标公司所有或承担。

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次股权转让不改变目标公司与在册职工之间的劳动用工关系。

4、鉴于甲方向受让方转让的股权中存在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269.50万元,乙方向受让方转让的股权中存在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943.25万元,各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后,由受让方负责继续履行相应出资义务。

(三)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3.1甲方(李长彬)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3.1.1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以评估公司对目标公司股权的评估价值(具体详见评估报告)为基准,结合甲方实际出资情况,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为1,961.85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玖佰陆拾壹万捌仟伍佰元整)。

3.1.2受让方分批次将应向甲方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支付至约定账户,具体如下:

(1)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本协议签订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总价款的50%,即人民币980.925万元;

(2)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总价款的45%,即人民币882.8325万元;

(3)第三期股权转让价款: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1个月内,受让方支付总价款的5%,即人民币98.0925万元。

3.2乙方(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3.2.1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以评估公司对目标公司股权的评估价值(具体详见评估报告)为基准,结合乙方实际出资情况,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6,866.475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仟捌佰陆拾陆万肆仟柒佰伍拾元整)。

3.2.2受让方分批次将应向乙方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支付至约定账户,具体如下:

(1)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本协议签订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总价款的50%,即人民币3,433.2375万元;

(2)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总价款的50%,即人民币3,433.2375万元。

(四)标的股权转让的程序

1、各方确认并同意,由目标公司负责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各方应予以协助,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以供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目的使用。

2、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税费等有关费用,由各方根据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3、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需要向有关部门缴纳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五)承诺和保证

为受让方之利益,转让方就截至本协议签订时、并且确认至标的股权过户至受让方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时与标的股权转让有关的事项向受让方陈述并承诺如下:

1、转让方合法拥有标的股权,具有以其名义转让标的股权的完全行为能力;转让方已根据目标公司的章程规定及时、完整出资且一直保持其出资的完整性并未出现任何撤回、抽逃出资或转移公司资产的行为。

2、在本协议签订之时,转让方不存在代持股权现象,也不存在可能导致受让方受让的股权比例减少或者股权转让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情况。此外,转让方未在拟转让的标的股权上为任何第三人之利益或以任何第三人为权利人设定任何抵押、质押或类似的担保权利。

3、除李长彬在本次拟转让的5%股权之上以山东艾蒙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权利人设立了质押担保外,转让方未在拟转让的标的股权上为任何第三人之利益或以任何第三人为权利人设定任何抵押、质押或类似的担保权利。

4、已完成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全部审批和决策程序。

(六)违约行为与救济

1、各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则将构成违约行为,各方同意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转让方不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应当履行的义务;

(2)受让方不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款项;

(3)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4)任何一方拒绝或故意拖延政府审批程序的办理。

2、若转让方出现上述违约行为,每出现一次,则应按照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10%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

3、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并在守约方向其发出要求更正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不予更正的,或发生累计两次或以上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应按照本次总股权转让价款的3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4、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或法律规定的某项权利并不构成对该项权利或其他权利的放弃。单独或部分行使本协议或法律规定的某项权利并不妨碍其进一步继续行使该项权利或其他权利。

(七)不可抗力

1、本条所称的“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风暴、恶劣天气等)、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等)以及政府政策、政府行政行为等。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的,遭遇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其余各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协议其他方提供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书面文件,同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协议各方应按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协议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延迟履行协议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的或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前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八)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终止及争议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应当向受让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除非生效判决另有规定,各方为诉讼而实际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和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在诉讼期间,本协议中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各方均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九)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甲方签字捺印,且乙方、受让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五份,交易方各执贰份,另壹份报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使用其制式模板或对本协议内容进行修改的,各方仍以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

六、本次股权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山东润达、李长彬)持有的山东艾蒙特22.50%股权,是为了提高公司对山东艾蒙特的持股比例,提升经营决策效率,进一步推动公司核心业务的稳定可持续发展,增强综合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对山东艾蒙特的直接持股比例将由72.50%增加至95.00%,并通过海南艾蒙特间接控制其5.00%股权,仍为山东艾蒙特的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次股权收购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11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山东润达、李长彬)持有的山东艾蒙特22.50%股权,是为了提高公司对山东艾蒙特的持股比例,提升经营决策效率,进一步推动公司核心业务的稳定可持续发展,增强综合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8,828.325万元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山东润达、李长彬)持有的山东艾蒙特22.50%股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述议案:拟向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年利率参考实际提款日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5%,按月计息、按季付息,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的余额为人民币47,598.50万元(本息合计数),未超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审批额度。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6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下转9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