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009 证券简称:豪悦护理 公告编号:2026-006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1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月7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董事长李志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对外投资项目投资主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对外投资项目投资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05009 证券简称:豪悦护理 公告编号:2026-002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对外投资项目投资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5年8月29日,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豪悦护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设立秘鲁孙公司并建设生产基地的议案》,为拓展公司海外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拟通过子公司南通佰俪安护理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佰俪安”)联合江苏豪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豪悦”)分别出资99%和1%在秘鲁设立佰俪安(秘鲁)并建设生产基地。
预计本次投资款总额不超过3,500万美元(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投资款项主要用于设立及运营境外公司、购买土地、厂房建设、设备采购、铺底流动资金等相关事项。
二、本次变更投资主体情况
本项目的投资主体变更为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杭州伊蓓佳护理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蓓佳”),未改变对外投资的其他内容,不影响对外投资的实施。
三、新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新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03月11日
注册资本:贰亿壹仟伍佰零陆万伍仟玖佰陆拾元
法定代表人:李志彪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红丰路655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玩具销售;母婴用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杭州市余杭区瓶窑凤都路3号;杭州市临平区康信路581号;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红丰路613号)
2、杭州伊蓓佳护理用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杭州伊蓓佳护理用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09月14日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朱威莉
注册地址:浙江省瓶窑镇羊城路9-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塑料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凤都路11号)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伊蓓佳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投资主体是为了更好的推进项目进展,未改变对外投资的其他内容,不影响对外投资的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受有关政策调整、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在项目具体实施进度等方面还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05009 证券简称:豪悦护理 公告编号:2026-004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8,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11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8月12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4、2021年8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年8月19日,公司披露了《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7、2021年11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90,000股,公司股本总额从158,938,300股增加至159,838,300股。
8、2022年7月30日,公司披露了《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2022年8月3日完成了2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56,041,513元变更为156,021,513元。
9、2022年10月19日,公司披露了《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2022年10月21日完成了7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56,021,513元变更为155,951,513元。
10、2023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因本次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预留期限已超12个月,公司未确定预留权益激励对象,该22.5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11、2024年1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30%,本次解除限售股数量为243,000股,剩余限售股数量为567,000股。
12、2024年1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30%,本次解除限售股数量为240,000股,剩余限售股数量为320,000股。
13、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中的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已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68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价格及数量情况说明
1、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8,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价格及数量
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实施了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实施了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实施了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
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实施了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
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实施了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实施了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
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实施了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0.40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或数量做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具体调整如下:
1、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P=(P0-V)/(1+n)=(32.17-5.65)/(1+0.40)=18.94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进行如下调整:
Q=Q0×(1+n)=20,000×(1+0.40)=28,000股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即最终回购价格为18.9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数量为28,000股。
3、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事项公司应支付的回购价款总额为18.9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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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豪悦护理本次解除限售及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来源等均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及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05009 证券简称:豪悦护理 公告编号:2026-003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8,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消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15,065,960股减少至215,037,96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215,065,960元减少至215,037,960元。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依法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前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若债权人在上述期限内无异议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1月13日起45天内(9:30-11:3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红丰路655号
3.联系人:证券部
4.联系电话:0571-89190009
5.邮箱:admin@hz-haoyue.com
特此公告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05009 证券简称:豪悦护理 公告编号:2026-005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59人。
●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418,32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9%。
● 本次限制性股票待相关解除限售上市申请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解锁暨上市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1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11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8月12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4、2021年8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年8月19日,公司披露了《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7、2021年11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90,000股,公司股本总额从158,938,300股增加至159,838,300股。
8、2022年7月30日,公司披露了《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2022年8月3日完成了2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56,041,513元变更为156,021,513元。
9、2022年10月19日,公司披露了《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2022年10月21日完成了7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56,021,513元变更为155,951,513元。
10、2023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因本次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预留期限已超12个月,公司未确定预留权益激励对象,该22.5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11、2024年1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30%,本次解除限售股数量为243,000股,剩余限售股数量为567,000股。
12、2024年1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30%,本次解除限售股数量为240,000股,剩余限售股数量为320,000股。
13、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中的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已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68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 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时间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为2021年11月22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于2025年11月21日届满,自2025年11月22日起进入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二)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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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说明和具体安排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9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18,32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19%。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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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认为:公司2024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 59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均为A,当期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五、律师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豪悦护理本次解除限售及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来源等均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及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六、备查文件
1、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