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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67版)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6-001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1月13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董事桂方晓先生、吴晋先生、陈吕军先生、王勇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6年1月7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永夫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企业发展的正常经营需要,同时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全资下属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并对其银行授信额度拥有决策权,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在前述各主体之间(公司对全资下属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对公司、全资下属公司之间)提供合计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以上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可分多次循环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一切与授信及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预计额度内,统筹安排授信的机构、方式与金额。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2、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7.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以上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分多次循环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代表控股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预计额度内,统筹安排授信的机构、方式与金额。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11,2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合计不超过4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各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6-004)、《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为及时审议需要股东会通过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6年2月3日下午13时30分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299号升阳泰大厦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5)。

三、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6-002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泰运”)及全资下属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其中部分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7日、2026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在前述各主体之间(公司对全资下属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对公司、全资下属公司之间)提供合计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实际融资金额以授信额度内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基于上述授信,为充分拓展各主体的融资渠道,增强整体融资能力,各主体公司在实际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同时,需要根据相应工作流程对贷款提供担保。因此,拟在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之间(公司对全资下属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对公司、全资下属公司之间)提供合计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其中,为公司及资产负债率70%以下(不含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预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此金额为向金融机构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不代表公司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质押担保、抵押担保等。

公司本次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以上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可分多次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陈永夫先生及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一切与授信及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同时,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预计额度内,统筹安排授信及担保的机构、方式与金额。

二、担保预计情况

注:1、经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合并范围内的各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最近一年及一期合并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最近一年的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3)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宁波市永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港物流”)

(1)基本信息

(2)最近一年及一期单体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最近一年的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3)永港物流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绍兴海泰化工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海泰”)

(1)基本信息

(2)最近一年及一期单体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最近一年的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3)绍兴海泰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永泰运(天津)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运(天津)”)

(1)基本信息

(2)最近一年及一期单体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最近一年的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3)永泰运(天津)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喜达储运(上海)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达储运”)

(1)基本信息

(2)最近一年及一期单体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最近一年的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3)喜达储运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宁波凯密克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密克”)

(1)基本信息

(2)最近一年及一期单体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最近一年的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3)凯密克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永泰运(湖北)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运(湖北)”)

(1)基本信息

(2)最近一年及一期单体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最近一年的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3)永泰运(湖北)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上海永泰天极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天极”)

(1)基本信息

(2)最近一年及一期单体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最近一年的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3)永泰天极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青岛永泰艾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艾力”)

(1)基本信息

(2)最近一年及一期单体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最近一年的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3)永泰艾力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宁波永港海安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港海安”)

(1)基本信息

(2)最近一年及一期单体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最近一年的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3)永港海安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绍兴市上虞浩彩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彩源”)

(1)基本信息

(2)最近一年及一期单体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最近一年的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3)浩彩源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湖南鸿胜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胜物流”)

(1)基本信息

(2)最近一年及一期单体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最近一年的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3)鸿胜物流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3、长沙永泰运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永泰运”)

(1)基本信息

(2)最近一年及一期单体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最近一年的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3)长沙永泰运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4、湖南鸿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胜科技”)

(1)基本信息

(2)最近一年及一期单体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最近一年的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3)鸿胜科技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5、香港永泰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永泰”)

(1)基本信息

(2)最近一年及一期单体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最近一年的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3)香港永泰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6、永泰运易货贸易(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运易货”)

(1)基本信息

(2)永泰运易货于2025年11月成立,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3)永泰运易货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7、宁波甬顺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顺安”)

(1)基本信息

(2)最近一年及一期单体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最近一年的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3)甬顺安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8、永泰运(浙江)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供应链”)

(1)基本信息

(2)最近一年及一期单体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最近一年的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3)(浙江)供应链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9、永泰运(长沙)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运(长沙)”)

(1)基本信息

(2)最近一年及一期单体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最近一年的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3)永泰运(长沙)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永泰运(宁波)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运新能源”)

(1)基本信息

(2)最近一年及一期单体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最近一年的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3)永泰运新能源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担保情况及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担保金额: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之间(公司对全资下属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对公司、全资下属公司之间)提供合计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其中,为公司及资产负债率70%以下(不含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预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

(二)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抵押财产处置费、过户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三)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质押担保、抵押担保等。

具体担保金额、方式、期限等有关条款,以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实际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等文件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为174,692.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3.28%。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败诉而承担损失。

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的经营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经全体委员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企业发展的正常经营需要,同时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全资下属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并对其银行授信额度拥有决策权,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在前述各主体之间(公司对全资下属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对公司、全资下属公司之间)提供合计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以上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可分多次循环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一切与授信及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预计额度内,统筹安排授信的机构、方式与金额。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6-003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7日、2026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7.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实际融资金额以授信额度内公司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控股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以上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分多次循环使用。

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代表控股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同时,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预计额度内,统筹安排授信的机构、方式与金额。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6-004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永泰运”)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7日、2026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11,2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合计不超过4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0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2,597万股新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0.46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9,104.62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1,934.44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7,170.18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4月26日到位,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2]16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注:1.天津瀚诺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永泰运(天津)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2.“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节余募集资金718.92万元(含理财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等)已分别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此金额未纳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数。

3.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8,000万元,此金额已包含在上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数内。

4.上表若出现总数与各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以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鉴证。

三、募集资金闲置情况及原因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6,824.21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人民币10,972.26万元(含利息收入)。由于募集资金投资的部分项目周期较长且过程中募集资金分阶段投入,导致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四、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1、额度及期限: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11,2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合计不超过4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2、投资品种:

(1)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产品收益分配方式等内容根据公司与产品发行主体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

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①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②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管理产品。

3、投资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实施方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各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