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
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比例
降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2026-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6-003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

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比例

降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苑成军(以下简称“转让方”)保证向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36.29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698,379股。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被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后, 苑成军持股比例由10.45%减少至4.69%,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已降至 5%以下。

一、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1月7日,转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情况如下: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苑成军持股比例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

(二)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苑成军无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四)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苑成军

本次权益变动后,苑成军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10.45%减少至4.69%。

苑成军无一致行动人。

1.基本信息

注:上表中“权益变动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12月27日(集中竞价)、2025年4月9日(其他:被动稀释)、2025年6月19日(询价转让)、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10月24日(集中竞价)、2026年1月13日(询价转让)。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注:1、2025年4月9日,因股权激励归属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苑成军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减持比例(变动比例)”是以权益变动发生时公司总股本为基础计算。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注:“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为苑成军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的持股情况。

4.其他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二)本次询价过程

转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量其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6年1月7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443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80家、证券公司53家、保险机构19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44家、私募基金243家、信托公司2家、期货公司2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6年1月8日7:15:00至9:15:59,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19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已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19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2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36.29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69.8379万股。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询价转让和配售(2025年3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6-004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波持有公司股份4,28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14%。张波先生本次质押公司股份88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20.5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6%。

公司于近日收到5%以上股东张波先生通知,获悉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质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担保,且相关股份不存在潜在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出质人张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28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14%,本次质押后,其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88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20.5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6%。

3、上述质押事项如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4日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必易微

股票代码:688045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苑成军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集中竞价、被动稀释、询价转让)

签署日期:2026年1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公司因股权激励归属事项导致总股本增加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苑成军持有公司股份为7,214,250股,持股比例为10.4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12月27日,苑成军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448,065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65%。苑成军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10.45%降至9.80%。

2、2025年4月9日,公司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增加788,880股。苑成军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从9.80%被动稀释至9.69%。

3、2025年6月19日,苑成军通过询价转让减持2,095,134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0%,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9.69%降至6.69%。

4、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10月24日,苑成军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698,3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6.69%降至5.69%。

5、2026年1月13日,苑成军通过询价转让减持698,379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5.69%降至4.69%。

具体情况如下: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苑成军

签署日期:2026年1月13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苑成军

签署时间: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