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F类基金份额恢复
及暂停部分代销机构的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
(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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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决定2026年1月15日(含2026年1月15日)恢复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机构投资者办理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F类基金份额1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自2026年1月16日(含2026年1月16日)起,暂停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机构投资者办理本基金F类基金份额1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
2、在暂停代销机构的机构投资者办理本基金F类基金份额1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机构投资者可分别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代销机构分别办理不超过10万元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申请、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单笔或累计金额超过以上情况,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针对单笔申购业务申请,仅有确认和不予确认两种处理方式,不存在对单笔申请的部分确认。敬请投资者留意。
3、在本基金F类基金份额暂停代销机构的机构投资者1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公司将正常办理本基金A类、B类、C类、D类、E类、F类基金份额的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和F类基金份额代销机构的个人投资者1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及直销机构的1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本基金F类基金份额恢复办理部分代销机构的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
网址:www.yh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5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暂停
及恢复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如有)业务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及投资运作情况,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鉴于2026年1月19日纽约交易所休市,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2026年1月19日起暂停下列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如有)业务,并自2026年1月20日起恢复下列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如有)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
相关基金具体暂停及恢复相关业务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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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在2026年1月19日,银华工银南方东英标普中国新经济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的二级市场交易业务将正常进行。
2、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5年12月16日发布公告,银华海外数字经济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代码:A:016701;C:016702)自2025年12月16日起调整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额,详情请参见相关公告。自2026年1月20日起银华海外数字经济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继续暂停10000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3、若境外交易所休市日安排、境外主要投资场所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为避免因境外交易所休市原因带来的不便,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的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或者400-678-3333)获取相关信息。
4、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5日
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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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基金已实现净收益的60%,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截止基准日,本基金年度已实现净收益为303,435,140.01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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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分红实施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为基金份额。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红利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6年1月1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6年1月19日的份额净值进行计算,并于2026年1月20日将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应于份额计入其在销售机构开立的交易账户后(不晚于2026年1月21日)进行份额确认查询,并可以发起赎回申请。
3.2 提示
1)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6年1月16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3 咨询途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
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