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6-005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因工作职责调整,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金史平先生申请辞去总经理职务,离任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务。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琨先生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离任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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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金史平先生、王琨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金史平先生、王琨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并已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离任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琨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6日
附件:
王琨先生,中国国籍,1975年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2001年进入公司工作至今,历任公司销售部副经理、北京分公司副经理、北京分公司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上海金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琨先生持有740,323股本公司股份,持股比例为0.20%。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6-004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26年1月8日以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1月15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二)公司董事会共计9名董事,实际出席会议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金史平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琨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6-006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294,3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进行回购并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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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依据相关法规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294,3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进行回购并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2025年11月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股票事宜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截至申报期间届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条款规定:
1、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 格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9,900股。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2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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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各指标计算时使用的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6,643,778.47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946,347.22 元后为-67,590,125.69元,较2020年同期有所下降,未达到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284,400股。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4,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81%。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122名激励对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94,3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2431183),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对上述12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294,3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该部分股份于2026年1月20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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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相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签订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金桥信息本次激励计划及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金桥信息因激励对象离职、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达标拟实施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股票事宜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已披露满45日,金桥信息在通知期内未收到债权人请求金桥信息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提出的异议;金桥信息已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过户手续,并办理因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所涉减资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