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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
主要经营数据情况的公告

2026-0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6-003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

主要经营数据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八号一建筑》规定,现将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建筑业

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新签工程施工项目数量总计为89个,新签项目金额为人民币368,377.89万元,新签项目数量较上年同期增加64.81%,新签项目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9.45%。

2025年全年,公司累计新签工程施工项目数量总计为241个,累计新签项目金额为人民币1,376,866.01万元,累计新签项目数量较上年同期增加33.89%,累计新签项目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2.72%。

按业务类型细分,具体情况如下:

(二)服务业

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新签勘察设计咨询项目数量总计为177个,新签项目金额为人民币4,652.73万元,新签项目数量较上年同期减少18.43%,新签项目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1.54%。2025年全年,公司累计新签勘察设计咨询项目数量总计为680个,累计新签项目金额为人民币20,504.98万元,累计新签项目数量较上年同期减少23.77%,累计新签项目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3.47%。

截至2025年第四季度末,公司不存在已签订但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情况。

以上数据仅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参阅。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6-004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1月15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邹平路188弄7号(T3)12楼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炜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注册、发行TOP芯联类REITs产品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浦东建设关于公开挂牌出售资产暨开展资产证券化(类REITs)事项的公告》(编号:临2026-005)

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星期三)下午14:45现场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成山路718弄1号TOP芯联T1座三楼路演厅;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浦东建设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上述第1项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2026-005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出售资产

暨开展资产证券化(类REITs)

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浦东建设)和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浦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兴投资)、上海浦东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路桥)拟将所持有的上海浦兴创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兴创智或项目公司)100%股权及债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出售,并开展资产证券化事项(类REITs)。浦东建设作为发起机构通过适格的信托公司(以下简称受托机构或受托人)设立资产支持票据信托(以下简称信托,信托的名称以最终发行时确定的名称为准),受托人将代表信托参与标的资产的摘牌。若最终确定为摘牌方,受托人将以信托募集资金支付标的资产对价,并代表信托持有标的资产。标的资产挂牌价格将按照不低于审计、评估结果的原则确定,最终出售价格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交易所涉项目公司股权价值的评估报告尚待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本次交易尚需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履行公开挂牌转让程序,最终摘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信托的设立尚待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报并取得《接受注册通知书》后发行、设立。资产支持票据信托作为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其发行及持续运作可能受到政策环境、市场利率水平及资产经营状况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为贯彻执行浦东新区国资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践行高质量发展,盘活存量资产,浦东建设、浦兴投资和浦东路桥拟将所持有的项目公司标的资产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出售,并开展资产证券化事项(类REITs)。浦东建设作为发起机构通过受托机构设立信托,受托人将代表信托参与标的资产的摘牌。若最终确定为摘牌方,受托人将以信托募集资金支付标的资产对价,并代表信托持有标的资产。

根据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结果,浦兴投资和浦东路桥所持有的项目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的评估价值为2,130.62万元(以最终国资备案结果为准),同时浦东建设、浦兴投资和浦东路桥拟出售对浦兴创智享有的存量债权本金合计不超过319,075.00万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标的资产挂牌价格将按照不低于前述审计、评估结果的原则确定,最终出售价格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此外,标的股权价值的评估报告尚待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本次交易尚需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履行公开挂牌转让程序,信托的设立尚待向交易商协会申报并取得《接受注册通知书》后发行、设立。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信托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产品要素

信托目前尚未设立,信托的情况以最终发行设立的情况为准。

(二)交易结构及交易步骤

本次交易的交易结构及交易步骤主要如下:

1、浦东建设、浦兴投资和浦东路桥将持有的项目公司标的资产,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面向全社会征集意向受让方。

2、浦东建设作为发起机构通过受托机构设立信托,受托人将代表信托参与标的资产的摘牌。若最终确定为摘牌方,受托人将以信托募集资金支付标的资产对价,并代表信托持有标的资产。

3、信托存续期间,按照发行方案由相关主体提供运营管理服务以保障资金回流,同时浦东建设提供流动性支持,覆盖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偿付及退出相关需求,具体以实际发行方案为准。

4、后续退出阶段:产品每满3年,结合项目运营情况及整体安排,择选本产品延展运作、公募REITs发行、新类REITs续发、优先收购权人或其指定适格主体行权或底层资产市场化处置等方式推进退出(具体以届时决策为准)。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型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浦兴投资和浦东路桥持有的浦兴创智100%股权、以及浦东建设、浦兴投资和浦东路桥对浦兴创智享有的存量债权。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标的股权及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1)项目公司股权结构

(2)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项目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本次交易不涉及项目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事宜。

4、标的债权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浦东建设、浦兴投资和浦东路桥分别对浦兴创智享有本金为163,500.00万元、124,460.00万元和31,115.00万元的债权,存量债权本金合计为319,075.00万元。

浦东建设、浦兴投资和浦东路桥拟将其持有的对浦兴创智享有的本金金额不超过319,075.00万元的借款债权及与该债权相关的一切附属权利作为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与标的股权共同转让。

5、标的物业的基本情况

(二)项目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项目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众会字(2025)第11760号《审计报告》)。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定价方法和结果

根据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申威评报字(2025)第1098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论,项目公司100%股东权益的股权评估价值为2,130.62万元。前述报告尚待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最终评估结果以经备案的结果为准。此外,标的债权金额合计不超过319,075.00万元。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公开挂牌底价将以不低于标的股权评估结果及标的债权经审计账面金额的原则确定。最终交易价格以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经公开挂牌转让程序形成的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2、标的股权的评估情况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股权采取资产基础法进行了评估,以202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在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项目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2,130.62万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近两年项目公司净收益为负值,项目公司主要资产为位于浦东新区邹平路188弄的TOP芯联项目,项目公司除该项目外无其他储备用地及开发新项目的计划,在计算主要资产价值时采用了市场法与收益法两种方法,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整体持有周期的收入进行了预测。

鉴于项目公司资产产权清晰、财务资料完整,各项表内及表外可辨认资产和负债都可以被识别且可以按照合适的途径判断其价值。故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以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结果为基础,按不低于标的资产审计、评估结果的原则确定挂牌底价,并将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程序最终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开、公允,具有合理性。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

本次交易尚待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履行公开挂牌转让程序,相关交易协议尚未签署。

六、提请股东会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同意由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具体事宜,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本次交易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修改和调整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及相关交易文件,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转让价格不低于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价格;

(二)具体实施本次交易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中止、终止本次交易的全部或部分事项;执行或参与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公开挂牌转让程序及信托申报、设立、发行等程序,并签署必要的文件;

(三)审批决定资产支持票据后续发行所涉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信托名称、产品期限、发行时点、发行规模、发行利率、结构分层以及相关交易文件磋商和修改等;

(四)作为本资产支持票据的增信主体,履行流动性支持承诺、储备金支付等义务,并签署必要的文件;

(五)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事宜。

七、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盘活资产,回笼资金,构建投融资建管退业务闭环。公司通过将TOP芯联作为底层资产发行类REITs,可将不动产项目盘活为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交易的资产支持票据,提高资产流动性,回笼TOP芯联前期投资资金,补充营运资金和新增项目投资资金,加快公司投融资循环。

(二)进一步加强融资渠道多元化,类REITs作为创新性的直接融资工具,具备募集资金用途灵活的显著优势。可有效丰富浦东建设融资通道,助力优化融资结构,为公司稳健运营提供更丰富、更持续资金支持。

(三)如以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结果作为挂牌底价进行测算,本次标的资产转让预计增加公司合并报表利润约1.9亿元,具体会计处理和对相关财务数据的最终影响金额,须根据最终交易成交情况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确认结果为准。

(四)本次交易实施后,项目公司不再纳入浦东建设合并报表,原合并报表范围内浦东建设及子公司向项目公司支付的租金,将由内部往来款项转变为对外支付款项,最高不超过5,500万元/年。浦东建设不会因本次交易新增重大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事项,不会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浦东建设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浦东建设不存在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或委托其理财等方面的情况。

八、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所涉项目公司股权价值的评估报告尚待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本次交易尚需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履行公开挂牌转让程序,最终摘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信托的设立尚待向交易商协会申报并取得《接受注册通知书》后发行、设立。资产支持票据信托作为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其发行及持续运作可能受到政策环境、市场利率水平及资产经营状况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6-006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2月4日 14点45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成山路718弄1号TOP芯联T1座三楼路演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4日

至2026年2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6年1月16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二)社会法人股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与上述第(一)、(二)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四)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邹平路188弄7号(T3)12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8862088、(021)68862278

邮编:200125 传真:(021)68765759

(五)登记时间:2026年1月30日9:00至11:00,13:00至15:00。

(六)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邹平路188弄7号(T3)12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8862088、(021)68862278

传真:(021)68765759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不发礼品,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敬请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2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