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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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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
提示性公告

2026-0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90 证券简称:云路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

提示性公告

投资者郭克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李晓雨先生外的其他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郭克云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郭克云于2026年1月10日至2026年1月1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74,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0%,本次权益变动后,郭克云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5.90%变动至15.00%,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注:郭克云累计减持情况说明如下,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12月15日,郭克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云路股份1,191,7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20.78%降至19.78%;2024年4月9日,郭克云通过询价转让的方式减持云路股份1,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降至18.28%;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5月27日,郭克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云路股份1,032,2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6%,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降至17.42%;2025年11月14日至2026年1月16日,郭克云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90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2%。本次权益变动后,郭克云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减少至17,999,948股,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少至15.00%。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承诺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3、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7日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云路股份

股票代码:688190

信息披露义务人:郭克云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签署日期:2026年1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路股份”、“公司”、“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云路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导致的持股比例减少。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信息披露义务人郭克云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3,6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7,999,9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若未来12个月内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12月15日,郭克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云路股份1,191,7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20.78%降至19.78%。

2024年4月9日,郭克云通过询价转让的方式减持云路股份1,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降至18.28%。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披露的《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5月27日,郭克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云路股份1,032,2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6%,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降至17.42%。

2025年11月14日至2026年1月16日,郭克云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90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2%。本次权益变动后,郭克云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减少至17,999,948股,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少至15.00%,详见下表。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负担或限制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郭克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6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郭克云按照上述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90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42%,减持期间为2025年11月14日至2026年1月16日。

除上述所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且不存在应当依法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郭克云

签署日期:2026年1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郭克云

签署日期:2026年1月1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郭克云

签署日期: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