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9月5日下发的[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13年5月20日下发的[2013]13号《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相关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26年01月16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以下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以下停牌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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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或400-6788-533咨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17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鹏华安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销售服务费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向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鹏华安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安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约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鹏华安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开展销售服务费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优惠活动时间
本次优惠活动时间为2026年01月16日起,具体结束时间以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二、优惠活动内容
在活动期间,鹏华安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基金代码:022283)优惠后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
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533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更新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