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6-001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5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6年1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万锋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进行合理预计,符合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可统筹安排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资金需求,利于公司开展相关业务,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于控股子公司原则上其他少数股东需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但存在该等股东未能提供担保的情形,鉴于公司实际控制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财务、资金及投融资管理,担保风险可控,因此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表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审议通过新的额度前有效。
全文详见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负责审批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批准新的授信申请前止。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向各商业银行提出授信申请,各商业银行的具体授信额度和获得授信额度的具体公司以银行的实际授信为准。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拟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2月3日下午15:30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以上议案。《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6-004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拟向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达”或“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同兴达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统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事项的计划性和合理性,根据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确保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预计2026年度公司拟为下述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2亿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及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50亿元的履约担保;两项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8.50亿元。
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述事项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2026年度股东会批准新的担保额度申请前有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二)、2026年度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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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格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上表中最近一期指2025年9月30日,未审计。上表被担保方均不是失信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1、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电子”)
成立日期:2011-08-23
法定代表人:万锋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一路168号
注册资本:13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加工及销售;国内贸易;货物与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赣州电子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南昌同兴达精密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精密”)
成立日期:2017-09-08
法定代表人:梁甫华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秀先路999号技术协同创新园1-7#楼研发楼9层及1-3#楼厂房
注册资本:49,075.63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光学元器件制造、销售和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精密模具的制造;电子产品、检测设备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南昌精密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南昌同兴达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汽车”)
成立日期:2022-04-18
法定代表人:邓新强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秀先路 999 号技术协同创新园 1-7#研发楼 11 层
注册资本:7,000 万元人民币
营业范围:一般项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 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软件开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南昌汽车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4、同兴达(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同兴达”)
成立日期:2014-01-14
董事:万锋、钟小平
地址:香港灣仔告士打道151號資本中心11楼1101室
注册资本:5,435.16万港币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购销及进出口贸易业务。
股权结构:香港同兴达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5、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宏新材”)
成立日期:2017-06-22
法定代表人:陈保彰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通大道109号赣州嘉德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号厂房
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光学玻璃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制镜及类似品加工,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采购代理服务,销售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展宏新材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80%股权。
6、展锐新材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锐新材”)
成立日期:2024-01-16
法定代表人:耿亮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西塘公路575号
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制镜及类似品加工;采购代理服务;销售代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展锐新材系展宏新材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展锐新材40.8%股权。
7、昆山日月同芯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同芯”)
成立日期:2021-12-06
法定代表人:万锋
地址:昆山市千灯镇黄浦江南路497号
注册资本:99,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日月同芯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5.76%股权。
8、TXD (India) Technology Private Limited(以下简称“印度同兴达”)
成立日期:2019-03-22
董事:胡明翊、梁甫华、ASHISH KUMAR YADAV
地址:FIRST FLOOR, BLOCK-A, PLOT NO.02, SHED No.-03, SECTOR-08, IMT BAWAL Rewari HR 123501 IN
注册资本:80,000万卢比
经营范围:在印度及其他国家进行生产制造、交易、服务、销售、加工、研究、设计、改善、制造、装配、安装、维护、修理、购买、进口、出口、运输、交换代理和经营手机、触摸屏显示模块、摄像模块。
股权结构:印度同兴达系香港同兴达控股子公司,香港同兴达持有其99.99%股权,公司持有香港同兴达100%的股权。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被担保人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如下(已审计):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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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截止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如下(未审计):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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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上述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事项涉及的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有关主体与相关金融机构及合作方实际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进行合理预计,符合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可统筹安排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资金需求,利于公司开展相关业务,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于控股子公司原则上其他少数股东需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但存在该等股东未能提供担保的情形,鉴于公司实际控制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财务、资金及投融资管理,担保风险可控,因此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董事会同意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并提请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6年经审议的对外担保总额度685,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49.88%。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均为对公司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48,191.59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为90.54%。
3、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6-003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6年1月16日,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2亿元,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建设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计划2026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2亿元(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等综合授信业务)。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合作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管理层将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择优选择金融机构,并确定具体融资金额。
上述综合授信事项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2026年度股东会批准新的授信申请前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建设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2亿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6-002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2月3日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6年2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3日9:15-15:00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2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6年1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澜清一路3号荣超新时代广场B座18楼贵宾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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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月17日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上述提案1.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手续,但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上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 登记时间:2026年1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澜清一路3号荣超新时代广场B座20楼证券部
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澜清一路3号荣超新时代广场B座20楼,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18109,邮箱:zqswdb@txdkj.com(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岑、宫兰芳
电话:0755-33687792 邮箱:zqswdb@txdkj.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澜清一路3号荣超新时代广场B座18楼
2、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和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1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45”;投票简称为“TX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表决票数: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2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使用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3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2月3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系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26年2月3日下午15:30召开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对这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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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