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沪工转债”赎回暨摘牌的
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131 证券简称:上海沪工 公告编号:2026-013
债券代码:113593 债券简称:沪工转债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沪工转债”赎回暨摘牌的
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登记日:2026年1月21日
● 赎回价格:101.4268元/张
● 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1月22日
● 最后交易日:2026年1月16日
自2026年1月19日起,“沪工转债”停止交易。
● 最后转股日:2026年1月21日
截至2026年1月16日收市后,距离2026年1月21日(“沪工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3个交易日,2026年1月21日为“沪工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沪工转债”将自2026年1月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投资者所持“沪工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按照21.09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1.4268(即合计101.4268元)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 “沪工转债”已停止交易,公司特提醒“沪工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2月9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沪工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不低于27.417元/股。根据《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沪工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沪工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沪工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沪工转债”全部赎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披露的《关于提前赎回“沪工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沪工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2月9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沪工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1.09元/股的130%,即不低于27.417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沪工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6年1月21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沪工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1.4268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年7月20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6年1月22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共计186天。
当期应计利息为:IA=B×i×t/365=100×2.80%×186/365=1.4268元/张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1.4268=101.4268元/张
(四)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沪工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沪工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沪工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本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1月22日
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减记持有人相应的“沪工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自2026年1月19日起,“沪工转债”停止交易。截至2026年1月16日收市后,距离2026年1月21日(“沪工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3个交易日,2026年1月21日为“沪工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七)摘牌
自2026年1月22日起,公司的“沪工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八)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1.4268元(税前),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1.14144元(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1.4268元(税前)。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26年1月13日发布的《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因此,对于持有“沪工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QFII、RQFII),公司按税前赎回金额派发赎回款,即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1.4268元。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一)自2026年1月19日起,“沪工转债”停止交易。截至2026年1月16日收市后,距离2026年1月21日(“沪工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3个交易日,2026年1月21日为“沪工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特提醒“沪工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二)投资者持有的“沪工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三)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沪工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将按照101.4268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沪工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因目前“沪工转债”二级市场价格(2026年1月16日收盘价为135.022元/张)与赎回价格(101.4268元/张)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沪工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9715700
特此公告。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31 证券简称:上海沪工 公告编号:2026-012
债券代码:113593 债券简称:沪工转债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南昌沪航工业有限公司40%股权转让给舒宏瑞,交易金额为2,890.34万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以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 过去12个月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2020年10月22日,公司与舒宏瑞、南昌基普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现金方式共同出资设立南昌沪航工业有限公司,其中,公司出资4,000万元持有南昌沪航工业有限公司40%的股权,自南昌沪航工业有限公司成立以来向公司分红合计11,209,751.29元。2024年1月至2025年10月期间,南昌沪航工业有限公司合计亏损达到49,392,932.72元。为了顺应公司业务发展新趋势,公司拟进行战略聚焦,并通过对经营业绩不佳的资产的剥离,进一步改善经营业绩。公司拟向舒宏瑞出售南昌沪航工业有限公司40%的股权,通过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和资产结构,集中资源着力发展高端装备配套及智能制造业务。本次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确定,即公司所持南昌沪航工业有限公司40%的股权转让对价为2,890.34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南昌沪航工业有限公司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双方签署并生效。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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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6年1月15日,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2026年1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舒振宇、缪莉萍、赵鹏回避表决。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 交易对方(含关联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买方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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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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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舒宏瑞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舒宏瑞为公司关联自然人。舒宏瑞为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沪工转债”提供连带担保。除上述事项外,舒宏瑞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关系。
本次交易涉及关联方向公司支付款项,舒宏瑞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不存在该等款项收回的或有风险。同时经查询,舒宏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南昌沪航工业有限公司40%的股权。公司缴纳注册资本4,000万元,持股比例为40%;舒宏瑞缴纳注册资本300万元,持股比例为3%;南昌基普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缴纳注册资本5,700万元,持股比例为57%。
2、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南昌沪航工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0月22日,其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20,257.81万元,净利润为-653.96万元,2025年1-10月营业收入为9,340.87万元,净利润为-4,285.34万元。
4、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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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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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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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信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标的南昌沪航工业有限公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情况。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1、标的资产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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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本次交易价格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25)第050213号评估报告确认的南昌沪航工业有限公司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公司持有的40%股权)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评估值为2,890.34万元。公司与舒宏瑞协商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2,890.34万元。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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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价原则、方法和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拟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5)第050213号)为依据,即公司持有的南昌沪航工业有限公司40%股权于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的估值为2,890.34万元,经公司与舒宏瑞协商,本次拟转让股权的转让价格为2,890.34万元。
(3)评估方法的选择
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包括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基于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公司认为:
南昌沪航工业有限公司主要加工工业零部件,对于未来经营,其管理层正在规划,尚未明确。故未来收益无法合理预测也无法确定未来所经营的业务,因此不适用收益法。
由于目前南昌沪航工业有限公司业务未来规划不明朗,因此无法找到与被评估单位可比的上市公司或可比交易案例,因此不适用市场法评估。
由于南昌沪航工业有限公司有完备的财务资料和资产管理资料可以利用,资产取得成本的有关数据和信息来源较广,因此本次评估可以采用资产基础法。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为2,890.34万元,交易标的账面值为2,291.50万元,交易标的评估值为2,890.34万元,评估增值率为26.13%。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定价依据,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资产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舒宏瑞
交易标的:公司持有的南昌沪航工业有限公司40%股权,对应标的公司出资额4,000万元。
(二)转让价格及支付
转让方和受让方一致同意参考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的标的公司股权评估报告关于标的股权的价值,确定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8,903,400元(大写:贰仟捌佰玖拾万叁仟肆佰圆整)。
本协议签订并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转让方于收到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提供股权变更所需全部资料,如另需转让方到场办理相关手续的,转让方于收到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委派授权代表到场配合办理。
(三)交割及交易完成
受让方付清股权转让价款之日为双方股权交割之日,自交割日(含当日)起,标的股权的股东权益由受让方享有。
受让方凭借转让方提供的股权变更所需资料,督促标的公司在交割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股权转让所涉工商变更登记。待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且受让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后,本次交易完成。
(四)税费
股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
(五)违约责任
如受让方未按时足额履行本协议的付款义务,每逾期一日,受让方需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20%的违约金;如果该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或可能造成的损失时,受让方还应补足赔偿转让方的损失。
如转让方未按时履行本协议的股权变更义务,每逾期一日,转让方需按已收取的标的股权转让款的万分之二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20%的违约金并于收到书面解除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全额返还已收取的标的股权转让款,退款每逾期一日,转让方需按已收取转让款的万分之二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该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给受让方造成的损失或可能造成的损失时,转让方还应补足赔偿受让方的损失。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和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影响。
(二)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三)本次交易不会直接导致交易完成后新增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1月15日,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2026年1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舒振宇、缪莉萍、赵鹏回避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特此公告。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