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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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58 证券简称:邮储银行 公告编号:2026-00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金鼎大厦A座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注:1.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本行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2.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扣除因质押等原因不能行使表决权的情况后,有权出席并可于本次会议上对决议案进行表决的总股份数为119,939,419,734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本行董事会召集,本行董事长郑国雨先生主持召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本行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本行在任董事16人,列席16人。

2、本行董事候选人列席,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芦苇先生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上述议案内容请见本行于2025年12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昕、王昊东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58 证券简称:邮储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6-004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月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19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6名,亲自出席董事16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郑国雨董事长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6票,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芦苇先生担任董事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席及委员、董事会战略规划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委员。芦苇先生所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将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之日起生效。自芦苇先生正式任职之日起,姚红女士不再代为履行董事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席职务。

二、关于修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6票,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