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ST沈化 公告编号:2026-002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时间及方式: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14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定于2026年1月19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及网络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董事会成员通过现场及网络会议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4.会议的主持人及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斌先生主持,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召开的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杨向宏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王丽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6-003《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的相关内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更,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拟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作相应调整。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6-004《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的相关内容。
2.1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调整将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后生效。
2.2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调整将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后生效。
3.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补充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6-005《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补充公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
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朱斌先生、焦崇高先生、胡川先生、胡斌先生因在股东单位任职,回避表决。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会建设,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有效提升治理效率,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相关治理制度,分别为:
(1)《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2)《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工作细则》
(3)《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4)《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管理规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委托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公司原址土壤修复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中标单位为中化环境修复(山东)有限公司。中标单位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构成了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10第(一)款的规定,该事项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6-006《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
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朱斌先生、焦崇高先生、胡川先生、胡斌先生因在股东单位任职,回避表决。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6-007《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的相关内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部分议案的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ST沈化 公告编号:2026-003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王丽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丽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杨向宏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杨向宏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杨向宏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5-046《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的相关内容。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提名王丽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在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后,由王丽女士担任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在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后,由王丽女士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丽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同意董事会提名其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一、独立董事简历
1.王丽女士简历
王丽,女,汉族,198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咨询工程师(投资),中国氯碱工业协会产业研究部主任。长期负责市场信息统计和行业研究工作,主笔编制《氯碱行业“十四五”发展指南》和《氯碱行业“十五五”发展指南》,多次参加或主持相关部委、证券交易所、化工园区、氯碱企业的课题研究,涵盖国家政策解读、行业发展现状和趋势研究、氯碱项目竞争力分析、氯碱企业战略规划、氯碱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氯碱企业耗氯产品规划等。
截至本公告日,王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丽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王丽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ST沈化 公告编号:2026-007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6年2月4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的届次: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4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4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4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28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55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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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有关说明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上述提案均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其中:
提案1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本次应选独立董事1名。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采取现场、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1月29日(星期四),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6:30。
(三)登记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55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委托授权书中须明确载明对股东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赞成或反对意向,未明确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茜
电话:024-25553506
传真:024-25553060
邮政编码:110143
电子信箱:000698@sinochem.com
会议费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698”;投票简称“沈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本次股东会提案1采用累积投票制,该项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1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2月4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2月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说明:
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