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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富通瑞祥
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
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6-0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海富通瑞祥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6年1月21日起对旗下海富通瑞祥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信息更新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管理费调整情况

本基金管理费年费率将从0.5%下调至0.4%,具体修改如下:

将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之“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的: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根据上述调整,本公司对《海富通瑞祥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海富通瑞祥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本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应更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按《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披露。

三、重要提示

1、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自2026年1月21日起生效。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公告等文件。

投资者可访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1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上交所上市基金

变更扩位证券简称的公告

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并获得同意,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上交所上市基金将自2026年1月22日起变更扩位证券简称,涉及基金及变更情况如下:

基金代码、基金名称等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本次基金变更上述扩位证券简称的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上述变更自2026年1月22日起生效。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1日

海富通瑞颐3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www.hft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30天的滚动运作期限,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转换转出申请;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转换转出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转换转出或赎回/转换转出被确认失败,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或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或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