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
建信旗下部分基金产品
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6年1月21日起,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销售本公司旗下基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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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6年1月21日起,投资者可在以上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业务,具体业务的办理请参照本公司及以上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通过以上销售机构办理业务时,请按照各代销网点的具体规定执行。
一、新增销售机构如下:
1.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16号
客服电话:95513
网址:http://www.hczq.com/
二、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客户服务热线: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010-66228000
网址:http://www.ccbfund.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月21日
建信恒指港股通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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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建信恒指港股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证券简称:港股恒指;扩位简称:恒指港股通ETF建信;
(2)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cbfund.cn查询其交易申请的确认情况。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港股通交易日,但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等业务时除外。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开放时间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港股通交易规则变更或其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份额申购、份额赎回”的原则,即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本基金申购、赎回的币种为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增加其他币种的申购、赎回,其他币种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则届时将另行公告;
3)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和/或其他对价;
4)申购与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5)申购、赎回应遵守《业务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如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基金管理人修改或更新《业务规则》的,则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按照新的规则执行,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进行披露。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或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或登记机构相关规则及其变更调整上述原则,但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依照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2)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本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100万份。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变化以及投资者需求等因素,对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当日申购份额及当日赎回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详见申购赎回清单。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其中上述第2条基金管理人可于前一交易日设定并在当日基金申购、赎回清单上公布,而不必在规定媒介上公告也无需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申购、赎回对价及费用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申购对价是指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和/或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给投资人的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和/或其他对价。
3)申购赎回清单由基金管理人编制。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市前公告。
4)投资人在申购或赎回本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违反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对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回清单计算和公告时间进行调整并公告。
4、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
目前,本基金一级交易商名单如下: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及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请参照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减或变更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建信恒指港股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建信恒指港股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有关本基金上市交易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月21日
建信恒指港股通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交易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信恒指港股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将于2026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交易公告书全文于2026年1月21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ccb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用)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月21日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旗下181只基金
2025年第四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司旗下181只基金2025年第四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旗下181只基金的2025年第四季度报告全文于2026年1月21日在本公司网站[www.ccb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具体基金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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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95533)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