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26-013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6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6年2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大会议室(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区南翔西路333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2026年1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3、按照相关规定,上述提案全部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上述提案全部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提案2.00将逐项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2月3日~2月5日(工作日:9:00~11:00,14:00~17: 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信函邮寄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区南翔西路333号 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会”字样)
邮政编码:224100
传真:0515-83282843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
(3)股东可凭以上有效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2月5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所要求的证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区南翔西路333号,邮政编码:201803
联系电话:0515-83282838;传真:0515-83282843
电子邮箱:JCHL@jc-interconnect.com
联系人:证券部
6、会议费用: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关于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30”,投票简称为“金财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2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2月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受托人按本公司(本人)的意见进行投票,本公司(本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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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委托应加盖单位印章。
2、股东应明确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投票意见指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止。
委托人名称(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盖章(签名): 受托人签名: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26-011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26-007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16日以电子邮件、微信通知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6年1月19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其中3名董事(徐跃明、张正勇、钱世云)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小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认真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具体方案如下: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1.00元/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含本数),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他合格的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监管部门对发行对象股东资格及相应审核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二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5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公式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每股发行价格(小数点后位数忽略不计),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33,759,452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前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出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6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7,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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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7 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得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8 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的公司未分配利润由全体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会作出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的决议之日起12个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相关发行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2026年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和《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相关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2026年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相关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2026年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2026年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同时,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2026年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8、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盈利能力、公司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2026年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3、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4、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对《公司章程》的注册资本、股本总额、股份总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在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8、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0、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同时,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转授权有效期同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部分委员会更名的议案》
鉴于公司内部组织架构调整,董事会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将“薪酬委员会”更名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本次调整仅涉及名称变更(公司章程和各项内部治理制度中有关名称表述同步更新),相关委员会的职责、委员组成及数量、任期等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6年2月6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2026年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3)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26-012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
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2026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1. 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包括其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安排的情形;
2.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包括其关联方)作出保底收益或变相标的收益承诺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26-010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以下关于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一)测算假设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相关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6年7月末完成本次发行(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发行的实际时间为准)。
3、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假设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233,759,452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为57,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最终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注册批复、投资者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确定;
在预测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时,以预案公告日的总股本77,919.82万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影响,未考虑员工持股计划、分红等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01,295.76万股。
4、公司2025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52.2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317.62万元。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假设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25年1-9月的4/3,金额分别为7,669.64万元和7,090.16万元。
假设公司202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与上一年度持平;(2)较上一年度增长10%;(3)较上一年度降低10%。
此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A股股票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5、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6、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未考虑公司公积金转增股本、分红等其他对股份数有影响的因素。
7、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测算结果
基于上述假设和前提,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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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一一每股收益》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测算。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及净资产将有所增加。本次发行将显著提升公司营运资金规模,促进业务发展,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该等经营效益的产生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当年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发行完成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三、董事会关于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等相关说明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高端装备智能热处理项目、精密合金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一期)、热等静压技术产业化应用与热处理工厂无人化系统的研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热处理主业开展,系现有业务的升级、拓展和完善,以现有技术为依托,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方面,公司在多年的热处理行业经验中培养了一支专业化的研发技术团队,建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院士工作站、国家认证CNAS检测实验室,拥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省双创人才2人、省333工程人才培养对象4人、高级工程师15人。同时,公司将人才梯队建设置于战略高度,大力开展针对年轻人员的培养计划,积极搭建实践平台,持续保持研发技术团队的先进性。公司拥有充足且结构合理的人员储备,可以满足本次募投项目的要求。
2、技术储备方面,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持创新是引领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的理念,致力于自主创新,被评为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热处理分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热处理行业副会长单位、全国热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秘书长单位。公司具备可控气氛热处理、真空热处理、感应热处理、特种合金热处理的工艺及应用开发的能力,自主研发的绿色节能热处理相关技术,如预抽真空可控气氛精密控制技术、离子渗氮技术以及智能化热处理工厂技术等,均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形成了技术创新优势。公司积极与上海交通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上海大学、江苏大学、青岛科技大学等高校建立产学研合作,设立生产实习基地,建立前沿技术和工艺的合作研发,引进海内外优质热处理行业人才,不断巩固公司在技术工艺领域的领先优势。
3、市场储备方面,历经三十多年发展,公司始终坚持市场导向,专注中高端热处理装备,提供设备销售、加工、售后服务、工艺咨询等全方位产品与服务,丰富的产业矩阵以及先进可靠的设备质量,使得公司积累了大量各行业领域的头部优质客户,具有显著的客户储备优势和品牌优势。
五、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的能力,公司拟采取如下填补措施:
(一)加强募集资金监管,确保募集资金充分使用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的到位可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提升公司资本实力、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加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建设,争取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弥补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三)保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已制定了《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股东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分别行使各自的法定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将切实履行前述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赔偿责任。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26-008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及文件已于2026年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预案等相关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部门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审核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同意注册批复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26-009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公司本次发行事项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披露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会计师应当以积极方式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已经按照相关规定编制,以及是否如实反映了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表鉴证意见”。
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