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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6-0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3,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51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的16.580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1月23日(星期五)。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股本变化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1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0,000股新股,公司向杨佳葳先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1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

(二)总股本变动及限售情况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0,000,000股变更为 120,000,000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1,040,015 股(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锁定股份计31,040,01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8,959,985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具体变动如下:

(1)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由120,000,000股变更为156,000,000股。

(2)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922,480股,截至2023年11月30日,股权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922,480股,公司总股本由156,000,000股变更为156,922,480股。

(3)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101,400股。

(4)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6,922,48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28,800股后的156,793,68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股,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由156,922,480股变更为203,960,584股。

(5)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781,186股,同时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数量由101,400股调整为131,820万。截至2024年12月6日,股权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913,006股,公司总股本由203,960,584股变更为204,873,590股。

(6)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96,330股;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自主行权741,741股;截至2025年8月28日,股权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自主行权584,571股,公司总股本由204,873,590股变更为205,458,161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杨佳葳先生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作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杨佳葳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解除限售不会影响该股东履行作出的有关承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向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1月23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3,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51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的16.5802%。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1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5、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杨佳葳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持有的股份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份中已质押16,800,000股。

四、本次解除股份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本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如下: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期已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解除限售不会影响该股东履行作出的有关承诺;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