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科新发展 编号:临2026一001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执行申请人。
● 涉案金额:130,002,183.53元及相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分别在2024年及以前年度按相应比例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12亿元。
● 依据《执行裁定书》,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具体对公司2025年度业绩的影响,以年审机构年度审计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4年3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就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提达装饰”、“原告”)提起的与深圳莱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华置业”、“被告”、“被执行人”)之间关于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出具了《民事判决书》(案号:(2024)粤 0305 民初 2285 号之一至十):莱华置业应于本判决生效十日内向提达装饰支付工程款130,002,183.53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025年8月,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2024年3月23日、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1、临2024-009、临2025-030)。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收到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5)粤0305执15420号),主要内容是因被执行人莱华置业可供执行的财产均已处置完毕,此外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分别在2024年及以前年度按相应比例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12亿元。依据上述《执行裁定书》,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具体对公司2025年度业绩的影响,以年审机构年度审计为准。
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执行申请人履行债务的义务,如未来发现被执行人新的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公司也将根据该财产情况依法申请恢复执行。本案件后续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