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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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6年01月21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1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1月21日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桥路208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周成建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总体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167人,代表股份1,086,050,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935%(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
(1)现场出席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股份1,064,983,4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49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1,163人,代表股份21,067,3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37%。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1,164人,代表股份21,067,4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37%。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01月05日发出《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集中表决、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议案》
同意1,081,574,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78%;反对3,92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8%;弃权54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590,9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516%;反对3,92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510%;弃权54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74%。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参股公司总经理暨可能触发业绩差额补足义务的议案》
同意1,080,385,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84%;反对5,0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16%;弃权65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402,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107%;反对5,0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978%;弃权65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1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指派的徐雄、张俊成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