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ST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6-009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200.00万元到-9,500.00万元,将出现亏损。
●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6,300.00万元到-10,900.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200.00万元到-9,500.00万元,将出现亏损。
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6,300.00万元到-10,900.00万元。
(三)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2,159.5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378.4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118.32万元。
(二)每股收益:-0.3120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进行年末减值测试,经分析评估并初步测算,拟对部分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及商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主要包括商誉减值、存货跌价、信用减值损失。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资产及商誉减值测试工作尚在进行中,对本次业绩预告预计的影响额为初步测算结果,最终计提金额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报告为准。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报告期内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归还,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锦集团”)、间接控股股东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集团”)已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公司将按法律规定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的公司非经营性资金为普通债权,存在清偿率较低、无法获得全额清偿的风险,可能对本次业绩预告的准确性产生影响。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美国华越大额非常规资金支出事项尚在核查中,核查结果可能对本次业绩预告的准确性产生影响。
(三)本次业绩预计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除上述因素外,公司未发现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性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一)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5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于2025年8月25日收到青岛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资金占用具体解决方案尚未确定。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鲁锦集团、新华锦集团破产重整事项是否会影响公司的控制权将视后续的破产重整方案及法院作出的最终裁定而定,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 600735 证券简称:ST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6-008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于2026年1月21日、1月22日、1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及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公司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于2025年8月25日收到青岛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资金占用具体解决方案尚未确定。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占用资金无法获得全额清偿的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锦集团”)、间接控股股东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集团”)已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公司将按法律规定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的公司非经营性资金为普通债权,存在清偿率较低、无法获得全额清偿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业绩下滑的风险: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200.00万元到-9,500.00万元,将出现亏损。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6,300.00万元到-10,900.00万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海正石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石墨”)无法开工的风险:因尚未办理矿区用地、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环评批复文件等,未达到矿山企业开工生产条件,海正石墨短期内无法进行矿山开采。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冻结及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5,596,1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28%。累计质押股份184,92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9.6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13%;司法冻结股份676,152股、司法标记股份184,920,000股,合计占其持股总数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28%;累计司法轮候冻结股份374,580,346股,占其持股总数的201.8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7.36%。鲁锦集团、新华锦集团破产重整事项是否会影响公司的控制权将视后续的破产重整方案及法院作出的最终裁定而定,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价格于2026年1月21日、1月22日、1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一切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良好,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重大业务合作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除已披露信息外,公司目前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在本次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于2026年1月21日、1月22日、1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二)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收到青岛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截至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4.06亿元。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资金占用具体解决方案尚未确定。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占用资金无法获得全额清偿的风险
鲁锦集团、新华锦集团已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公司将按法律规定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的公司非经营性资金为普通债权,存在清偿率较低、无法获得全额清偿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业绩下滑的风险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200.00万元到-9,500.00万元,将出现亏损。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6,300.00万元到-10,900.00万元。
(五)海正石墨无法开工的风险
海正石墨因尚未办理矿区用地、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环评批复文件等,未达到矿山企业开工生产条件,短期内无法进行矿山开采。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冻结及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5,596,1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28%。累计质押股份184,92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9.6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13%;司法冻结股份676,152股、司法标记股份184,920,000股,合计占其持股总数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28%;累计司法轮候冻结股份374,580,346股,占其持股总数的201.8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7.36%。
鲁锦集团、新华锦集团破产重整事项是否会影响公司的控制权将视后续的破产重整方案及法院作出的最终裁定而定,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