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1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苏美达 公告编号:2026-010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2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2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杨永清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5人,公司副董事长金永传先生,董事范雯烨先生、刘耀武先生,独立董事应文禄先生因公务未列席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以协议转让方式购买蓝科高新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本次股东会共一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本次出席股东会的股东中无关联股东。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浩、刘曼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