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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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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2026-0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9号)核准,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66.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31.25万元,扣除应支付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人民币4,452万元(含税)后,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3,879.25万元,并于2022年2月1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减除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上市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2,022.56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1,856.6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4年3月,公司根据项目变更情况,与全资子公司宁波比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依科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9日、2024年2月27日、2024年2月28日、2024年3月28日和2024年12月2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的定期报告。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中意产业园智能厨房家电建设项目(一期)结项,并将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合计2,941.33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披露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编号:2026-00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比依科技基本户,并办理完毕相应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本次销户具体情况如下:

以上账户注销后,公司、比依科技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近日,公司收到中汇发来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的情况

中汇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原委派杨建平为项目合伙人、郑振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由于中汇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葛朋、郑利锋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变更后,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分别为葛朋、郑利锋。

二、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的简历及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1、签字会计师葛朋,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10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会计师郑利锋,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10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葛朋、郑利锋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葛朋、郑利锋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