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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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通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2026-0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财通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财通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连续45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连续30个工作日、40个工作日及45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截至2026年1月22日,本基金已连续45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特此提示。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tfund.com)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88)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四日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基金管理人”)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莞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6年1月26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基金在东莞证券开通转换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转换业务

1、转换费用计算规则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2、转换业务规则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3、转换份额限制

基金转换单次最低转出份额为100份,具体以东莞证券规定为准。

4、其他事项

基金转换的转换费用及具体业务规则以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公告为准,请投资者仔细阅读。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9888

公司网站:www.ctfund.com

微信服务号:财通基金微管家(微信号:ctfund88)

2、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28

公司网站:www.dgzq.com.cn

四、重要提示

投资者在东莞证券办理相关业务应遵循东莞证券的具体规定。如相关业务规则有变动,敬请投资者留意东莞证券的相关公告,本基金管理人将不再另行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