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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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25 证券简称:沪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6-002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以现场加远程视频电话接入方式于2026年1月23日在上海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26年1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6人,亲自出席董事16人。会议由徐力董事长主持,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法定人数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陈昊之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和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提名陈昊之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陈昊之先生的董事任期为三年,自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开始计算。陈昊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二、关于增补李培功独立董事为公司董事会风险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实施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汪明。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和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5-2027年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和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关于制定《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ESG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汪明。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成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七、关于调整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张雪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成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八、关于调整久事集团及其关联体存款类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刘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成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九、关于公司2025年度案件风险防控工作评估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附件:

陈昊之先生简历

陈昊之,男,1981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曾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治理资深经理、党委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关系部)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1825 证券简称:沪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6-003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业务,不构成对关联方重大依赖,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调整久事集团及其关联体存款类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同意给予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关联授信类业务及理财业务余额不超过61.9亿元;调整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为170亿元;调整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关联存款额度为282亿元。

上述议案经本公司董事会有效表决票全票通过,汪明董事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张雪雁董事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刘宇董事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与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应在本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风险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后,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批。本公司给予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新增关联交易余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未达到5%,因此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其他涉及证监口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额度已包含在本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已经本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过去12个月内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属于本公司证监定义的关联方。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8.29%股份,为本公司主要股东,属于本公司行业监管及证监定义的关联方。

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7.79%股份,为本公司主要股东,属于本公司行业监管及证监定义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

上海银行成立于1996年1月,注册资本142.06亿元,法定代表人顾建忠,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688号,经营范围:(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外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五)发行金融债券;(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八)从事同业拆借;(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十)从事银行卡业务;(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十四)提供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十五)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根据最新披露信息,上海银行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合并持股比例为14.93%,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2025年9月末,上海银行合并口径下总资产33,080.02亿元,总负债30,474.83亿元,所有者权益2,605.19亿元,资产负债率92.12%;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11.40亿元,净利润180.59亿元。

2、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集团”)

中远海运集团成立于2016年2月,注册资本11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万敏,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628号,经营范围:国际船舶运输、国际海运辅助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自有船舶租赁;船舶、集装箱、钢材销售;海洋工程装备设计;码头和港口投资;通讯设备销售,信息与技术服务;仓储(除危险化学品);从事船舶、备件相关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股权投资基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根据最新披露信息,中远海运集团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持股90%,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股10%,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截至2025年9月末,中远海运集团合并口径下总资产11,894.90亿元,总负债5,879.45亿元,所有者权益6,015.45亿元,资产负债率49.43%;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466.36亿元,净利润500.48亿元。

3、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事集团”)

久事集团成立于1987年12月,注册资本60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过剑飞,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28号,经营范围:利用国内外资金,城市交通运营、基础设施投资管理及资源开发利用,土地及房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体育与旅游经营,股权投资、管理及运作,信息技术服务,汽车租赁,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根据最新披露信息,久事集团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持股100%。截至2025年9月末,久事集团合并口径下总资产7,901.09亿元,总负债2,503.75亿元,所有者权益5,397.34亿元,资产负债率31.69%;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70.43亿元,净利润17.69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交易,定价合理、公平。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本公司的正常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一)本次给予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关联授信类业务及理财业务余额不超过61.9亿元,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发生的常规业务,遵循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进行,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一致,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符合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二)本次调增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为170亿元,有利于进一步探索多业务渠道合作机会、巩固银企合作关系,属于商业银行正常交易业务,具体交易条款按公平原则协商订立。相关条款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交易公允,没有发现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调增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关联存款额度为282亿元,有利于充分发挥优质客户资源优势,符合监管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及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相关交易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符合关联交易合规性、公允性、必要性原则。

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