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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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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6-0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4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是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程序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余国旭先生、余恒先生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预计的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司结合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和实际情况,对2026年该事项进行的预计较为客观。关联交易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认可公司预计的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

单位:元

注:1、上表中金额为不含税关联交易金额。

2、上表中2025年1-12月实际发生金额为不含税金额且未经审计,具体以经审计的公司2025年度报告披露数据为准。

3、上表中2025年1-12月向关联自然人销售产品为公司CVD培育钻石,遵循市场定价。

4、公司2025年12月与浙江旭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标准厂房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时间1年(2026年4月至2027年3月),公司已于2025年12月预收其租金及押金。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注:1、上表中金额为不含税关联交易金额。

2、上表中2025年1-12月实际发生金额为不含税金额且未经审计,具体以经审计的公司2025年度报告披露数据为准。

3、浙江龙游旭光再制造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5月更名为龙游旭光再制造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4、上表中占同类业务比例的计算基数分别为2024年度报告已披露的蒸汽营业收入、蒸汽营业成本、管理费用。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浙江旭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25MA28FCTK0T)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余国旭先生、余杜康先生直接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控制的公司。

履约能力:浙江旭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2.龙游暾业建材经营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0825MA2FUR4J2W)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余国旭先生关系密切的家庭人员直接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控制的公司。

履约能力:龙游暾业建材经营部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3.龙游旭光再制造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25072899625E)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余国旭先生直接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控制的公司。

履约能力:龙游旭光再制造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向浙江旭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销售蒸汽产品、出租房屋建筑物、购买生活用纸等,龙游暾业建材经营部、龙游旭光再制造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商品、劳务、服务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公允定价原则为依据,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交易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与关联方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业务往来,以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交易行为是在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业经济活动,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3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金海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长余国旭先生将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金海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已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金海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0-7258066

传真:0570-7258680

电子邮箱:hsny@hs-energy.com.cn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永泰路6号浙江桦茂科技有限公司三楼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附件:

金海先生个人简历

金海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证券部经理、天舜(杭州)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助理,现任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2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1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在浙江桦茂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16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余国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关联董事余国旭先生、余恒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