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88627 证券简称:精智达 公告编号:2026-003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及设备交付计划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本次签订合同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精智达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集成电路”)日常经营行为。结合客户产线建设规划及公司产能安排,本次合同项下设备预计3年内完成交付,具体执行需根据交易双方实际签署的采购订单予以确定。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26年至2028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相关约定及企业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二、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双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将可能影响合同的最终履行情况。由于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可能存在原材料及人力成本上升等因素造成毛利率下降的风险。本合同约定总金额基于客户预估采购数量确定,具体执行需根据交易双方实际签署的采购订单予以确定,可能存在采购量不达预期或采购金额变动的风险。公司将持续跟进合同履行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88627 证券简称:精智达 公告编号:2026-002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销售合同
●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131,080.00万元(含税)
●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合同属于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精智达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集成电路”)日常经营行为。若合同顺利履行,具体订单能正常交付,预计将对公司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 合同履行中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双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将可能影响合同的最终履行情况。由于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可能存在原材料及人力成本上升等因素造成毛利率下降的风险。本合同约定总金额为客户预估采购数量,具体执行需根据交易双方实际签署的采购订单予以确定,可能存在采购量不达预期或采购金额变动的风险。公司将持续跟进合同履行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基于合同的保密要求和公司的相关制度,本次交易中客户名称、产品规格型号以及数量、单价等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按照规则披露将导致违约或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因此公司在履行信息豁免披露的内部程序后,对本次交易的部分信息进行了豁免披露。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合同标的为半导体测试设备及其配套治具。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某客户。公司已履行信息豁免披露的内部程序,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有关信息进行了豁免披露。某客户具有良好的信用,且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合同对方当事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总金额:人民币131,080.00万元(含税)
(二)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三)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四)其他条款:合同对采购模式、争议解决方式等进行了明确的约定。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若合同顺利履行,具体订单能正常交付,预计将对公司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本次交易合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双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将可能影响合同的最终履行情况。由于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可能存在原材料及人力成本上升等因素造成毛利率下降的风险。本合同约定总金额为客户预估采购数量,具体执行需根据交易双方实际签署的采购订单予以确定,可能存在采购量不达预期或采购金额变动的风险。公司将持续跟进合同履行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