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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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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6-0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6-017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2月9日09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核心区自编号八座(A8)305-308单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9日

至2026年2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1月2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6年2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核心区自编号八座(A8)305-308单元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核心区自编号八座(A8)305-308单元

联系电话:0757-81280550

联系人:唐娅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2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6-013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实际控制人股份继承过户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戴祖渝女士于2025年5月逝世,戴祖渝女士生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3,790,457股。2025年8月25日,经广东省深圳市先行公证处公证,上述股份全部由其长子暨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TAO HAI(陶海)先生继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及《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鉴于股份继承过户登记手续所需的相关文件及所涉及的费用仍在准备和筹措过程中,办理周期和程序比预期较长和繁杂,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份继承过户尚未办理完成。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6-015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超募资金使用金额:6,040.00万元人民币。

● 超募资金使用用途:支付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深圳市诚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芯微”或“标的公司”)100%的股份项目所涉部分交易价款。

● 超募资金使用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6,040.00万元超募资金支付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诚芯微100%的股份项目所涉部分交易价款。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8,000.00万元,用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4,220.22万元,实际已累计投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6,903.71万元,用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4,220.22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拓宽公司技术与产品布局,加速扩张产品品类和下游应用领域,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与市场竞争力,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深圳市诚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曹建林、曹松林、深圳市链智创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汇智创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诚芯微100%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评估报告,诚芯微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31,200.00万元;参考评估值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确定为31,00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诚芯微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深圳市诚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时确保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公司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040.00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部分股权收购款,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24,960.00万元。

(二)本次交易的可行性分析

1.国家鼓励企业通过并购重组进行资源优化配置、做优做强,提高企业质量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不断出台政策鼓励企业通过实施并购重组促进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持续提高企业质量。本次交易是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进行补链强链、做优做强的举措。通过并购行业内的优质资产将给公司带来新的增长点,有利于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2.国家政策鼓励半导体行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高度重视半导体产业的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密集出台了多项支持政策,鼓励和支持半导体行业发展,为半导体企业提供了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研发资助等多方面的支持,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激励了更多企业进入该领域。在国家政策和市场环境的支持下,近年来我国半导体产业快速发展,整体实力显著提升,陆续涌现出一批具备一定国际竞争力的企业,产业集聚效应日趋明显。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国产芯片的核心竞争力,为国家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3.下游多极增长注入动能,电源管理芯片国产替代前景广阔

模拟芯片行业作为集成电路行业的重要分类,应用范围十分广泛,目前下游领域主要以通讯、汽车、工业控制和消费等为主。5G和新能源汽车与工业自动化等新兴浪潮进一步在助推模拟芯片行业市场的发展,此外通讯制式的不断更新、工业自动化的持续发展、人工智能行业的持续突破以及新能源汽车的加速普及都将为模拟芯片行业提供新的增长点。伴随着下游行业市场扩容和持续升级,以及新兴行业领域带来的增量市场,预计我国模拟芯片行业仍有较大的增长空间,给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背景。

随着我国集成电路行业的快速发展,我国电源管理芯片的厂商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在细分市场与国际大厂的技术水平差距不断缩小,众多国产厂商不断深耕特定细分领域、捕捉客户需求并快速响应,不断抢占市场份额,使得该行业国产化进程进一步加速。我国电源管理芯片行业产品品类多、单品类市场空间有限、不同品类技术跨度大,且在某一领域又需要长期的经验积累,这使得头部厂商的市占率提升难度较大,不易达到垄断地位,因此整体竞争格局较为分散,我国众多模拟芯片公司具有广阔的成长空间。

4.业务互补性强,协同效应前景广阔

公司和标的公司同属于模拟芯片设计行业且均以电源管理芯片作为主要产品,但是两者在细分产品类别、技术路径、具体应用场景和客户群体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和互补性。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丰富产品组合,拓展业务范围,为下游行业客户提供完整的电源管理解决方案;有利于公司整合技术优势和研发资源,通过技术进步推动产品创新,从而提升在电源管理芯片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整合标的公司的销售队伍和销售渠道,形成优势互补,进一步提高产品销售和市场拓展能力;有利于公司和标的公司共享客户资源,协同进行市场拓展,充分发掘客户的潜在需求;有利于公司通过供应链整合优化采购成本。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双方在产品品类、技术和研发、市场和客户资源、产品销售和供应链融合等方面有较强的协同效应。

(三)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分析

1.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展产品品类,推动“大众消费”市场战略

本次交易是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和未来战略作出的横向并购决策,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丰富产品种类、扩大技术布局领域和加速商业化进程,从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经营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大众消费”市场纳入公司整体业务发展战略中,与公司在现有的手机、PC 及可穿戴设备市场积累的优势形成合力,巩固公司在消费电子市场的行业地位。除此之外,公司将发挥标的公司在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电动工具、小功率储能等领域的优势,深度调研市场需求,将双方现有车规及工规芯片产品进行组合,为客户提供更为完善的整体解决方案。

2.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提升经营能力,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本次交易完成后,置入的标的资产亦将纳入公司合并范围。预计本次交易的实施将提升公司的资产规模、营业收入水平,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收入来源,分散整体经营风险。本次交易将切实提高公司的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存在的风险

1.现金筹措不到位的风险

除使用超募资金支付本次交易部分股权收购款外,公司亦将通过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支付本次交易所需价款,由于所需资金量较大,若公司无法筹足现金收购所需资金,可能导致交易进度不及预期或者公司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风险。

2.标的公司业绩实现不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方就业绩承诺、业绩补偿事项进行了约定,交易对方同意对业绩承诺期内(即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标的公司实现的业绩进行承诺,具体为:标的公司于业绩承诺期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200万元、2,500万元和2,800万元,三年累积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7,500万元。未来,若出现宏观经济波动、市场需求及竞争格局变化等情况,标的公司经营业绩能否达到预期仍存在不确定性。

3.业务整合以及协同效应不达预期的风险

由于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企业文化、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在标的公司成为公司的子公司后,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整合能否顺利实施以及整合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在管理团队、管理制度等各方面积极规划部署和整合,促使公司和标的公司的业务能够继续保持稳步发展,降低收购风险。

4.其他风险

本次交易存在交割先决条件,最终能否成功交割并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后续进展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40.00万元用于支付公司本次交易部分股权收购款。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推进公司本次交易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文件

(一)《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的核查意见》;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6-016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暂时调整部分募投

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进行延期并对该项目的部分闲置场地暂时对外出租。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2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4,313.5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12,172.7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2,140.85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月17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095号《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将用于的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的存放安全,同时加强内部监管,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高效性。截至2025年11月30日(未经审计),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0,036.39万元,投入进度为50.13 %,募集资金余额为11,142.9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已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由于公司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所在地块属于佛山市南海区的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所涉及政府规划、审批等前置必备程序较多及流程较长,导致该项目整体开展进度和募集资金投入较慢。根据相关法律和地方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于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的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为建设项目,在申请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前以及施工过程中,均需取得轨道交通主管部门或其行政委托单位的审查同意。公司于2024年1月取得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正式动工建设。2024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延期的议案》,对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6月(以下简称“首次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首次延期至今,公司始终在积极推进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在建设期间,由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的幕墙结构特殊,施工单位花费了较长时间进行幕墙施工方案设计;外部审批机构亦对该方案进行了多轮充分论证,直至近期才审议通过。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在进行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的幕墙工程建设;根据建设工程的施工进度,公司拟将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

(二)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情况及原因

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的建设内容为在广东省佛山市建设总部基地(以下简称“希荻大厦”),基地将划分为研发实验室、展厅以及各职能部门的办公区,公司拟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解决公司当前办公和研发实验室场地紧缺的问题。

希荻大厦投入使用后,其作为公司运营管理中心和研发中心的核心职能将不会发生变更,但考虑到希荻大厦除可充分满足公司当前的经营需求及短中期业务发展规划外,预计仍将有较大面积处于富余状态。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基于公司当前的人员规模和业务布局,实际所需使用空间相对有限;另一方面,近年来受国际环境复杂多变、国内经济增速有所放缓及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市场需求有所波动,公司为应对该形势实施降本增效,人员规模未大幅扩张,从而进一步节省了场地占用需求。综上,希荻大厦部分场地预计将出现阶段性闲置。

为提高募投项目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后续实施以及满足公司现阶段自用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拟将希荻大厦不超过15,000平方米(占希荻大厦总建筑面积的29.96%)的场地暂时对外出租,待未来公司业务规模、人员规模需要扩大经营场地时再收回自用。此举将有利于公司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同时避免房产闲置造成的经济损失,通过市场化出租模式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纳入公司日常经营收益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三)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要求,强化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与管理,确保资金运用合法、合规、有效。同时,公司将持续加强对募投项目进展的跟踪管理,合理统筹资源,全力保障项目按期完成。

尽管公司在积极推进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但如前所述,公司总部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方案较为复杂且涉及的外部审批程序繁复,即便公司已对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导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和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在满足目前经营需求的情况下将闲置场地暂时对外出租,能够提高募投项目场地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经营收入,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稳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进行延期并对该项目的部分闲置场地暂时对外出租。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能够提高募投项目场地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经营收入,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稳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暂时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核查意见》;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暂时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6-014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组合存款等)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注:上表的累计投入进度为截至2025年11月30日的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公司拟将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6年12月,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公告》。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组合存款等),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3.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及其收益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同意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截至2026年1月16日,公司最近12个月未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37,092.49万元,其中专户活期存款余额3,115.22万元,协定存款余额33,977.27万元。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现金管理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