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77 证券简称:速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1月22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李锡元先生召集并主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谢立智先生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在内部核查发现相关问题后,及时停止并申请赎回相关理财产品,未对募集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3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公司本次追认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自有资金用途的行为。在内部核查发现相关问题后,及时停止并申请赎回相关理财产品,未对自有资金安全造成损失,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公司本次追认的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1277 证券简称:速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30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9,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0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25,712,251.33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8月29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字〔2024〕350号的《验资报告》。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30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1.30亿元系公司董事会审批的、公司拟使用的最大额度,公司将根据后续募投项目的投入,合理开展现金管理工作。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稳健型金融机构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现金管理决策及实施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前次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议案于2024年10月24日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四、本次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进行内部核查时发现,公司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有效期为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25年10月23日)。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超期购买现金管理理财产品1.16亿元。另外,部分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系在股东大会授权期限内购买,未在授权期内赎回,总金额1.28亿元。以上理财产品均已及时停止并申请赎回,未影响募集资金安全。提前赎回不会导致本金损失。公司董事会对上述理财产品的购买均予以了追认。
截至2025年末,公司已使用的募集资金比例为75.69%。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主要原因如下:1、公司各月使用的募集资金规模大致稳定且公司专户中留有一定的安全冗余;2、公司逐月制定下月度付款计划,合理安排现金管理;3、公司未实施完毕的细分项目中包括的设备投资通常具有一定的调研、论证周期,公司可妥善安排付款节奏;4、公司部分理财产品为7天通知存款,确定付款计划后,可及时赎回。
公司未来将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内部控制工作,确保后续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制度,同时持续加强业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的专业能力,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针对本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期一事,公司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董事会召开前停止理财产品的购买。财务部门已停止所有理财产品购买计划。
(二)赎回超期理财产品。通过多个渠道积极与银行沟通赎回超期的理财产品。
(三)召集会议并发布公告。召开审计委员会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会议、董事会,审议追认超期理财及现金管理续期的相关议案。
(四)加强专业培训。公司将会同券商、律师,组织对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证券事务部开展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的专项培训,确保相关人员深入理解监管精神及具体制度要求,切实增强合规操作的自觉性与准确性。
(五)增设内部防线。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监督与管控,在原有内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监督的基础上,重点监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授权期限、产品类型、到期时间、安全性、流动性等情况,并及时向证券事务部、财务部反馈提醒,确保信息同步与风险预警。
(六)优化信息系统。公司将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内部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升级,将授权额度、授权期限等关键要素嵌入公司内部审批管理系统,临近超额、超期时,自动触发提醒,降低人为疏忽的风险,保障资金管理合规有序。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二)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三)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四)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在内部核查发现相关问题后,及时停止并申请赎回相关理财产品,未对募集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3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公司本次追认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与会委员表决,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出于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的目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存在未能及时赎回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定期存款或超期购买定期存款的情况,公司已及时停止并申请赎回相关理财产品,未对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此外,公司曾存在超期购买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情况。公司在内部核查发现相关问题后,及时停止并申请赎回相关理财产品,未对募集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针对本次发现的问题,保荐人已1、对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及证券事务部经办人员进行了培训,后续将再次开展相关培训,并进一步加强持续督导工作; 2、协助、建议公司加强内部防线建设(如强化内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控)、优化信息系统(如在OA等审批系统中设置相应的提醒与监控,降低人为工作疏忽的风险)等。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意见》;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1277 证券简称:速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00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追认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和自有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稳健型金融机构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公司前次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0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三、本次追认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进行内部核查时发现,公司前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有效期为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25年12月22日)。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超期购买现金管理理财产品1.70亿元。另外,部分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系在股东大会授权期限内购买,未在授权期内赎回,总金额2.00亿元。以上理财产品均已及时停止并申请赎回,未影响自有资金安全。提前赎回不会导致本金损失。公司董事会对上述理财产品的购买均予以了追认。
公司未来将加强对资金使用管理的内部控制工作,确保后续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的相关制度,同时持续加强业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的专业能力,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通过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投资产品,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适量介入资金,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合法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
2、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5、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自有资金用途的行为。在内部核查发现相关问题后,及时停止并申请赎回相关理财产品,未对自有资金安全造成损失,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00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公司本次追认的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与会委员表决,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出于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的目的,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存在未能及时赎回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定期存款或超期购买定期存款的情况,公司已及时停止并申请赎回相关理财产品,未对公司的整体经营计划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此外,公司曾存在超期购买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情况。公司在内部核查发现相关问题后,及时停止并申请赎回了相关理财产品,未对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人”)作为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达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速达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9,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0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25,712,251.33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8月29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字〔2024〕350号的《验资报告》。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30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1.30亿元系公司董事会审批的、公司拟使用的最大额度,公司将根据后续募投项目的投入,合理开展现金管理工作。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稳健型金融机构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现金管理决策及实施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前次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议案于2024年10月24日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四、本次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进行内部核查时发现,公司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有效期为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25年10月23日)。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超期购买现金管理理财产品1.16亿元。另外,部分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系在股东大会授权期限内购买,未在授权期内赎回,总金额1.28亿元。以上理财产品均已及时停止并申请赎回,未影响募集资金安全。提前赎回不会导致本金损失。公司董事会对上述理财产品的购买均予以了追认。
截至2025年末,公司已使用的募集资金比例为75.69%。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主要原因如下:1、公司各月使用的募集资金规模大致稳定且公司专户中留有一定的安全冗余;2、公司逐月制定下月度付款计划,合理安排现金管理;3、公司未实施完毕的细分项目中包括的设备投资通常具有一定的调研、论证周期,公司可妥善安排付款节奏;4、公司部分理财产品为7天通知存款,确定付款计划后,可及时赎回。
公司未来将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内部控制工作,确保后续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制度,同时持续加强业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的专业能力,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针对本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期一事,公司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董事会召开前停止理财产品的购买。财务部门已停止所有理财产品购买计划。
(二)赎回超期理财产品。通过多个渠道积极与银行沟通赎回超期的理财产品。
(三)召集会议并发布公告。召开审计委员会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会议、董事会,审议追认超期理财及现金管理续期的相关议案。
(四)加强专业培训。公司将会同券商、律师,组织对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证券事务部开展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的专项培训,确保相关人员深入理解监管精神及具体制度要求,切实增强合规操作的自觉性与准确性。
(五)增设内部防线。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监督与管控,在原有内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监督的基础上,重点监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授权期限、产品类型、到期时间、安全性、流动性等情况,并及时向证券事务部、财务部反馈提醒,确保信息同步与风险预警。
(六)优化信息系统。公司将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内部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升级,将授权额度、授权期限等关键要素嵌入公司内部审批管理系统,临近超额、超期时,自动触发提醒,降低人为疏忽的风险,保障资金管理合规有序。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二)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三)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四)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在内部核查发现相关问题后,及时停止并申请赎回相关理财产品,未对募集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3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公司本次追认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与会委员表决,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出于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的目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存在未能及时赎回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定期存款或超期购买定期存款的情况,公司已及时停止并申请赎回相关理财产品,未对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此外,公司曾存在超期购买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情况。公司在内部核查发现相关问题后,及时停止并申请赎回相关理财产品,未对募集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针对本次发现的问题,保荐人已1、对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及证券事务部经办人员进行了培训,后续将再次开展相关培训,并进一步加强持续督导工作;2、协助、建议公司加强内部防线建设(如强化内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控)、优化信息系统(如在OA等审批系统中设置相应的提醒与监控,降低人为工作疏忽的风险)等。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葛体武 刘凌云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人”)作为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达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速达股份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和自有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稳健型金融机构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公司前次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0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人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三、本次追认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进行内部核查时发现,公司前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有效期为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25年12月22日)。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超期购买现金管理理财产品1.70亿元。另外,部分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系在股东大会授权期限内购买,未在授权期内赎回,总金额2.00亿元。以上理财产品均已及时停止并申请赎回,未影响自有资金安全。提前赎回不会导致本金损失。公司董事会对上述理财产品的购买均予以了追认。
公司未来将加强对资金使用管理的内部控制工作,确保后续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的相关制度,同时持续加强业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的专业能力,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通过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投资产品,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适量介入资金,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合法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
2、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5、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自有资金用途的行为。在内部核查发现相关问题后,及时停止并申请赎回相关理财产品,未对自有资金安全造成损失,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00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公司本次追认的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与会委员表决,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出于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的目的,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存在未能及时赎回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定期存款或超期购买定期存款的情况,公司已及时停止并申请赎回相关理财产品,未对公司的整体经营计划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此外,公司曾存在超期购买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情况。公司在内部核查发现相关问题后,及时停止并申请赎回了相关理财产品,未对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葛体武 刘凌云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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