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国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6年1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的董事7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萌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任职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任职薪酬管理办法》。
为客观反映公司董事所付出的劳动、在公司决策过程中所承担的风险与责任,切实激励公司董事积极参与决策、管理与监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董事任职薪酬管理办法》。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会议审议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离职管理,保障公司董事会有序运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办法》。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3.会议审议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多元化政策〉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强决策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董事会多元化政策》。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4.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董事会同意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
本次参会的关联董事王萌、杨小航、刘灯、吴建军回避表决,其他3名非关联董事同意上述议案。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公司事前就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在认真审核相关文件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关联方借款额度暨申请增加额度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新审议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申请增加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
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公司向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不超过10亿元(含)借款额度,期限不超过5年(含),借款利率为不超过签订借款合同日同期LPR(含)。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19,上述关联交易期限即将超过三年,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
此外,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公司拟对上述借款增加不超过5亿元(含)的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为该议案通过公司股东会审议之日起3年,利率等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参会的关联董事王萌、杨小航、刘灯、吴建军回避表决,其他3名非关联董事同意上述议案。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公司事前就该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在认真审核相关文件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关联方借款额度暨申请增加额度的议案》。
6.会议审议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8)。
公司拟定于2026年2月9日(星期一)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国安大厦三层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2月2日。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国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况
2026年预计,公司下属北京鸿联九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联九五”)拟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提供客户服务、外包服务、市场推广服务、企信通业务,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提供呼叫中心业务、企信通业务。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保诚”)采购商业保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其他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事前就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在认真审核相关文件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6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参会的关联董事王萌、杨小航、刘灯、吴建军回避表决,其他3名非关联董事同意上述议案。
上述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应回避该议案的表决,股东会相关事项详见《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8)。
(二)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采购、销售类日常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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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5年9月30日实际发生金额等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数据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2.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金融类日常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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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5年9月30日实际发生金额等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数据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三)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未经审计)
1.采购、销售类日常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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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5年9月30日实际发生金额等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数据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2.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金融类日常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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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5年9月30日实际发生金额等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数据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541,438.6671万元,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7层,法定代表人俞章法,主营业务为企业总部管理;控股公司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销售代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979.51亿元,净资产为525.35亿元;2025年1-9月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82.1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36亿元。
2、关联关系: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一款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
(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4,893,479.6573万元,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法定代表人方合英,主营业务为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98,981.28亿元,净资产8,421.92亿元;2025年1-9月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565.98亿元,归属于该行股东的净利润为533.91亿元。
2、关联关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一款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
(三)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736,000万元,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乙2号1幢01单元18层1801、17层1701、16层1601、15层1501、14层1401、13层1301、12层1201、11层1101-A,法定代表人李存强(CUN QIANG LI),主营业务为在北京市行政辖区内及已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经营下列业务(法定保险业务除外):一、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二、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722.02亿元,净资产为189.13亿元;202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408.2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76亿元。
2、关联关系: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一款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1,482,054.6829万元,住所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法定代表人张佑君,主营业务为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委托投资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和职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上市证券做市交易。
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20,263.10亿元,净资产3,207.92亿元;2025年1-9月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558.1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1.59亿元。
2、关联关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一款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发生的接受及提供劳务、购买商品、接受关联人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或商品、存贷款等业务。定价政策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投标或双方协商的方式,参考行业市场惯例,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价格不显著偏离市场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服务发生时具体签署。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关联交易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在各自领域的优势,发挥集团内协同效应,有利于交易双方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二)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原则定价,设置商务条款,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业务经营活动中持续的、经常性的交易行为,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6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国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审议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
暨申请增加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公司向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集团”)及其子公司、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国安实业”)及其子公司申请不超过10亿元(含)借款额度,期限不超过5年(含),借款利率为不超过签订借款合同日同期LPR(含)。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19,上述关联交易期限即将超过三年,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
此外,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公司拟对上述借款申请增加不超过5亿元(含)的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为该议案通过公司股东会审议之日起3年,利率等其他条款不变。
2、中信集团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信国安实业系公司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之母公司。中信集团、中信国安实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审核通过,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关联方借款额度暨申请增加额度的议案》,本次参会的关联董事王萌、杨小航、刘灯、吴建军回避表决,其他3名非关联董事同意上述议案。
此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股东会相关事项详见《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8)。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7层
法定代表人:俞章法
注册资本:541,438.6671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控股公司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销售代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主要股东: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1.67%,为其控股股东。
历史沿革: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中信国安实业作为执行重整计划设立的主体于2023年2月9日设立完成。
关联关系:中信国安实业系公司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之母公司。中信国安实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经公司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中信国安实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2、关联方名称: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大厦89-102层
法定代表人:奚国华
注册资本:20,531,147.6359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境内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资产管理、期货、租赁、基金、信用卡金融类企业及相关产业、能源、交通基础设施、矿产、林木资源开发和原材料工业、机械制造、房地产开发、信息基础设施、基础电信和增值电信业务、环境保护、医药、生物工程和新材料、航空、运输、仓储、酒店、旅游业、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商业、教育、出版、传媒、文化和体育、境内外工程设计、建设、承包及分包、行业的投资业务;资产管理;资本运营;工程招标、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承包及分包、咨询服务行业;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进出口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社区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和信息保护和加工处理服务)。
历史沿革:中信集团成立于1982年9月15日,原名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2002年进行体制改革,更名为中国中信集团公司,成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2011年中国中信集团公司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更名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中信集团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经公司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中信集团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名称和类别: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
交易标的:
1、重新审议部分:不超过10亿元(含)借款额度的本金及对应的利息部分。
2、新增部分:不超过5亿元(含)借款额度的本金及对应的利息部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以公开的市场利率为依据,借款利率为不超过签订借款合同日同期LPR(含)。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重新审议部分
1、借款金额:不超过10亿元额度(含)
2、借款期限:自2023年8月11日起,不超过5年(含)
3、借款利率:不超过实际签订借款合同日同期LPR(含)
4、提供抵质押:后续实际发生借款业务时,如涉及对外担保事项,将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新增部分
1、借款金额:不超过5亿元额度(含)
2、借款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年(含)
3、借款利率:不超过实际签订借款合同日同期LPR(含)
4、提供抵质押:后续实际发生借款业务时,如涉及对外担保事项,将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新审议关联方借款额度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对前期已审议通过的议案重新履行审议程序。为保障公司经营连续性及合规性要求,公司对该事项进行重新审议,旨在强化流动性管理,为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发展提供必要资金支持。本次申请新增借款额度是基于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考虑,为公司经营提供资金支持。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完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已申请关联借款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披露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9),董事会同意向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不超过10亿元(含)借款额度。此外,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披露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董事会同意向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不超过8亿元(含)借款额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借款余额为17.2亿元。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国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2月0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0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0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2月0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国安大厦三层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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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议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6年1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董事任职薪酬管理办法》、《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6-06)、《关于重新审议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申请增加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等相关公告。
3、议案2、3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4、议案2、3需关联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个人股东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2月3日(9:3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国安大厦五层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柏薇、窦蜿梓
联系电话:010-65008037
传真:010-65061482
邮政编码:100020
电子邮箱:guoan@citicguoaninfo.com
5、会议费用情况: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39”,投票简称为“国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2月0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2月09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2月09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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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