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风险提示公告

2026-0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26-002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规定,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经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50亿元到-20.50亿元;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9.00亿元到-21.00亿元;预计2025年末净资产为-17.60亿元到-19.50亿元。上述预计数据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之“(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将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股票停牌情况及退市风险警示实施安排

如公司2025年年报披露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二)项情形,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日起开始停牌。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于次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公司股票停牌之日后5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将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前一个交易日作出公告,公司股票自公告披露日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历次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4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将出现第9.3.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2次风险提示公告。本次风险提示公告为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2025年年报披露前预计再披露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四、其他事项

因以上财务数据为公司基于自身判断进行初步核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26-001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1.1条中应当进行预告的情形,“(一)净利润为负值;(五)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50亿元到-20.50亿元;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9.00亿元到-21.00亿元;预计2025年末净资产为-17.60亿元到-19.50亿元。上述预计数据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之“(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50亿元到-20.50亿元。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9.00亿元到-21.00亿元;预计2025年末净资产为-17.60亿元到-19.50亿元。

(三)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20.7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5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72亿元。

(二)每股收益:-1.14元。

(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0.63亿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当前钢铁行业处于“减量发展、存量优化”深度调整期,“供需双弱”叠加环保政策收紧、原燃料与钢材价格“剪刀差”、产能过剩等因素,企业利润被大幅压缩;新疆区域市场“三高三低”、冬季生产效率偏低加剧经营压力,叠加区域供需失衡、同质化竞争、产能未有效发挥等内外部因素,使得公司本期业绩预亏。在此背景下,公司部分资产出现减值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基于测试结果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以“活下去,好起来”为核心目标,构建“降本、提质、扩市、转型”四位一体应对体系,兼顾短期减亏与长期布局,系统性改善经营局面。成本端强化管控、加快库存周转、锁定远期订单利润;生产端践行算账经营,集约化组织冬季生产,深化专项行动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市场端借力中亚政策拓展渠道规模,深耕新疆并辐射西北、青藏市场;产能端聚焦瓶颈工序,挖掘主产线潜能实现产能效益双优;政策端密切跟踪行业变化,强化周期应对能力,各项举措协同发力为改善经营业绩提供支撑。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为公司基于自身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1.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八一钢铁关于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