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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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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生天合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26 证券简称:道生天合 公告编号:2026-001

道生天合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道生天合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1月26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季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

为进一步把握产业发展机遇,深化战略布局,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与嘉兴致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兴致君煦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设立嘉兴致道天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签署《嘉兴致道天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基金拟募集资金总金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3,000万元,出资占比30.00%。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投资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合伙协议》、工商注册登记、基金备案等相关文件的签署。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生态布局,提升长期竞争能力与整体价值。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当前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道生天合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26 证券简称:道生天合 公告编号:2026-002

道生天合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嘉兴致道天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基金”、“合伙企业”)。

● 投资金额: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10,000万元,道生天合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道生天合”)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3,000万元,出资占比30.00%。

● 本次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涉及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风险提示: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事项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尚需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程序,具体实施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此外,产业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且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不能及时退出等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把握产业发展机遇,深化战略布局,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与嘉兴致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致君”)、嘉兴致君煦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致君煦辰”)共同出资,设立嘉兴致道天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签署《嘉兴致道天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以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和能力,为公司发掘和培育具有协同价值的增长点。

合伙企业拟募集总规模为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3,000万元,出资占比30.00%。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嘉兴致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28BT3J1H

法定代表人:郭峰

成立日期:2017年3月13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竹园路100号东方大厦113室-8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股权结构:

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已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编号:P1065426。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其他基本情况

嘉兴致君系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具备规范的运营模式与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自成立以来经营情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4、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截至公告日,嘉兴致君通过嘉兴君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019%的股份,通过致君煦辰间接持有公司0.00003%的股份。除上述持股关系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无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且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二)有限合伙人

企业名称:嘉兴致君煦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2B9AKK8P

执行事务合伙人:嘉兴致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月29日

出资额:18,804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14室-29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已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编号:SCU485。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其他基本情况

致君煦辰系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具备规范的运营模式与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自成立以来经营情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无违法违规记录。

4、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致君煦辰直接持有公司0.5460%的股份,除上述持股关系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无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且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三、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拟设立合作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嘉兴致道天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执行事务合伙人:嘉兴致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基金规模:10,000万元

5、拟注册地址:以实际注册为准

6、存续期限:7年

7、投资范围:新能源、新材料、半导体、高端制造、绿色低碳等战略新兴产业及上下游的未上市企业或基金。

8、出资情况:

(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投资基金的管理及决策机制、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和主要权利义务、 管理费或业绩报酬、利润分配安排方式、投资领域、投资项目和计划、盈利模式及投资后的退出机制等内容详见本公告“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三)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投资策略、退出计划等内容详见本公告“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伙目的

从事投资,为合伙人谋取投资回报。

2、存续期限

作为基金存续期为7年,自完成首轮实缴出资之日起算。其中,基金自完成首轮实缴出资之日起的前四(4)年为基金的投资期,此后直至基金存续期限届满之日为基金的退出期。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并经1/2以上合伙人同意,基金存续期可以延长。

3、实缴出资安排及出资变更

无固定出资期限。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前向合伙人发出缴付通知书。缴付通知书应列明合伙人应缴付出资的金额和时间。合伙人应按缴付通知书的要求按时足额缴付至缴付通知书列明的合伙企业账户。经合伙人会议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4、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和主要权利义务

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为嘉兴致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公司及其他合伙人为有限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5、管理费

自首次交割日起至合伙企业存续期限(不含存续期限的延长期,下同)届满之日,就每一有限合伙人,除非经管理人另行减免,合伙企业应按照下列方式计算并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

(1)从首次交割日起至投资期终止之日,年度管理费为该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的2%,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天数计算。

(2)此后,年度管理费为该合伙人所分摊的合伙企业尚未退出的所有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包括部分退出的投资项目中尚未退出的投资成本)的2%。

6、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

合伙企业重点投资于新能源、新材料、半导体、高端制造、绿色低碳等战略新兴产业及上下游的未上市企业或基金。投资阶段以早期至成长期为主,视情况配置部分成熟期项目。

7、投资方式和退出方式

(1)合伙企业以股权方式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投资。

(2)合伙企业可以根据投资需要,通过设立相关投资实体等形式和交易结构参与美元项目投资,以实现投资组合公司与可投币种的多元化,该等项目投资的对象、金额、交易结构等由投资委员会确定。

(3)合伙企业可通过如下方式退出投资组合公司:(a)合伙企业转让投资组合公司权益实现退出;(b)合伙企业获得投资组合公司清算财产的分配;(c)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8、投资决策委员会

执行事务合伙人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三人组成,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二人,有限合伙人道生天合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委派一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在基金成立30日内将投资决策委员会名单通知全体有限合伙人。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决策应当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委员通过方可实施。

9、利润分配原则

合伙企业所产生的收益应在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除全体合伙人另有约定外,收益分配比例应等同于截至收益分配日合伙人基金份额的比例。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尽量以现金进行分配。

除非投委会或合伙人会议另有约定,合伙企业的可分配利润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实际分配:

第一,按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返还;

第二,如有余额,按普通合伙人实缴出资额返还;

第三,如有余额,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各合伙人获得按照单利百分之八(8%)/年的回报率计算所得的门槛收益;

第四,如有余额,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向普通合伙人累计分配的金额等于各合伙人累计获得的门槛收益及普通合伙人累计分配额之和的百分之二十(20%);

第五,如有余额,百分之八十(80%)分配给全体合伙人,百分之二十(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10、亏损分担原则

除全体合伙人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因项目投资产生的亏损在参与该项目投资的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实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担,合伙企业的其他亏损和债务由所有合伙人根据认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担。

11、违约责任

(1)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合伙企业谋求最大利益,若因执行事务合伙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致使合伙企业经济利益受到损害,执行事务合伙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管理人员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所造成合伙企业或任何有限合伙人损失的,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12、争议解决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届时有效实行的仲裁规则在上海仲裁。若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与投资的专业投资机构具备规范的运营模式与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拥有丰富的产业投资经验。公司本次参与设立产业基金,可以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经验、优质资源、项目储备和专业能力,发掘并孵化符合公司战略方向、具有业务协同潜力的优质标的,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生态布局,提升长期竞争能力与整体价值。

本次投资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开展,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当前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产业基金事宜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尚需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程序,具体实施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产业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且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不能及时退出等风险。

公司将持续跟踪产业基金的运作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督促基金管理人做好投后管理与风险监控,积极维护公司投资安全,努力降低潜在投资风险,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道生天合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嘉兴致道天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道生天合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