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2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1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来建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签署本次《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本次收购事宜有关条款进行调整。本次签署补充协议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景业智能关于现金收购合肥市盛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26-003)。
来建良先生系关联董事,该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孔灿方先生、童毅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自有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以现场表决加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3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现金收购合肥市盛文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修订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景业智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本次修订稿对交易价格、业绩承诺约定以及合肥市盛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盛文”或“标的公司”)的财务数据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 本次《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修订条款包括:1、调整收购价格,收购总价款由10,800万元调整为10,000万元并相应调整款项支付条款;2、业绩承诺期由之前的2025年至2027年,改为2026年至2028年,其中2026年、2027年业绩承诺保持不变(分别为1,700万元、2,200万元),2028年承诺净利润目标为2,200万元。除上述内容进行调整外,原《股权收购协议》其他条款无变化,按原约定内容执行。
● 公司拟以现金1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杭州行之远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行之远”)持有的合肥盛文51%股权,上述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完成后,景业智能将持有合肥盛文51%的股权。
● 行之远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6.05%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及董事已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交易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尚需完成交易协议签署及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交易能否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2、合肥盛文经营情况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相关政策法规、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变化、经营管理变动等因素的影响,未来发展、经营收益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无法收回投资、股权资产减值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事项
为促进资源和产业整合,进一步优化产品布局,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现金支付的方式收购行之远持有的合肥盛文51%股权。以2025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合肥盛文100%股权的评估值为人民币21,500万元,本次评估增值率为464.97%。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合肥盛文51%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0,000万元。
(2)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近年来,公司深度融入国家战略产业布局,坚持“以核工业为根基、以军工装备实现突破、以民用市场拓展增量”的发展路径,聚焦核工业与国防军工等重点领域,确保业务方向与国家发展需求高度契合,持续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合肥盛文专注于要地工程信息化与智能化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核心产品涵盖国产自主可控的智能化平台、智能周界安防系统、卫星反演系统、电磁场仿真评估系统以及密闭空间保障装备等,具备较强的技术自主性和系统集成能力。同时,合肥盛文正在全面实施“一主三翼”业务战略,其中一主为综合信息系统,三翼为智能伪装、重要目标防护和风电厂址电磁影响评估。
本次收购旨在加速公司在军工领域的战略布局与业务拓展。双方将通过深化特种机器人与智能化信息系统的融合,在客户、市场、技术、产品和运营等方面形成多重协同效应,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军工领域业务的综合竞争力,推动公司业绩增长。双方业务协同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①客户资源整合与市场拓展协同
合肥盛文在军工后勤保障、边海防工程、要地安防等领域拥有丰富的客户资源,客户包括中国电子科技集团、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中铁、中交、中建、部队等军工单位或军工业务总包方。合肥盛文自主研发的要地工程信息化与智能化产品,为客户提供精准监测和安防状况评估等,有效保障要地、重地区域的安全与监控,已广泛应用于全国多个重要军事设施防护、战场探测侦查等场景,在军工领域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和口碑。合肥盛文核心团队人员拥有多年军工领域的从业经验,积累了丰富的行业和客户资源,并对军工领域及军工单位信息化、智能化需求有着深入的理解。军工领域由于信息安全的要求,其信息具有一定的封闭性,对军工领域信息化智能化需求有深入理解的公司和团队具有稀缺性。
公司是国内少数能为核工业及军工领域等高要求场景提供特种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的高科技企业,具有突出的技术研发能力。将公司的特种机器人、智能装备产品及突出的技术研发、产品开发能力应用于军工领域,满足军工行业日益增长的智能化需求,是公司重要的业务发展方向。因此,本次收购后,公司可以借助合肥盛文的客户资源和市场开拓信息,将公司特种机器人和智能装备推广至更广阔的军工智能化场景,使得公司进入更大的市场空间,进一步助力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时,公司目前有中核集团、航天科技集团、航天科工集团等央企大型客户,亦存在大量的要地工程信息化、智能化产品的需求,合肥盛文可以通过公司现有的客户资源和网络,拓展其产品的应用范围,实现交叉销售。
②技术融合与产品创新协同
在特殊环境技术适配方面,合肥盛文专注于要地工程信息化与智能化系统集成,其国产自主可控智能化平台采用B/S架构与操作系统虚拟化技术,能够动态聚合基础资源,满足复杂环境下的数据存储与挖掘需求。公司长期深耕核工业等高危特殊环境,公司基于ER系列高精度耐辐照机械臂开发的“强辐射场快速响应柔性特种机器人”达到国际同类技术领先水平,其主从机械臂系统通过无传感遥操作与力反馈控制技术,实现±0.05mm级的操作精度,有效解决高辐射场景下的远程精细化作业难题。双方技术结合可实现特种机器人与智能化平台的无缝对接,形成“智能装备+系统平台”一体化解决方案,显著提升在核工业、要地工程等特殊环境的整体技术适配能力。
在智能装备与系统集成融合方面,合肥盛文的智能周界安防系统、卫星反演系统与电磁场仿真评估系统,具备多源信息融合与智能分析能力。公司的特种机器人产品已在核工业、军工领域实现应用。通过技术整合,特种机器人技术与智能化平台的融合,实现装备集群协同作业与智能决策,提升系统级解决方案的完整性与可靠性,在要地防护、核应急处理等多种场景中,进一步向系统化、智能化运营模式发展。
③产业链整合与运营效率协同
在生产制造方面,公司已在滨江、富阳、海盐三大产业基地全面投入运营,通过应用模块化设计技术有效降低定制化成本,依托数字化手段持续提升运营效率,并不断提升标准产品的可靠性,形成了支撑公司业务发展的核心生产优势,为经营稳定运行提供了坚实保障。合肥盛文纳入公司体系后,可依托公司规模化、标准化的生产能力,实现部分产品在公司生产基地的本地化制造,从而提升制造效率与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双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共享与交流,将有助于优化项目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订单交付的质量与执行效率。
在质量管理及企业运营方面,双方在核工、军工产品质量控制方面的经验积累,可以互相促进并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有助于提升合并后公司的运营管理水平,实现降本增效的目标。公司亦可以将先进的智能制造质量管理经验导入合肥盛文的生产体系,帮助其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此外,双方在人才培养、组织建设等方面的经验互补,也将为企业注入新的发展活力,增强团队凝聚力与执行力。
综上,本次收购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增强公司在军工信息化、智能化领域的整体实力。双方在客户、市场、技术、产品与运营等方面的协同效应显著,交易完成后将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业绩,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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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1、2025年9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合肥市盛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来建良回避表决,其余8名参会的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全体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6年1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来建良回避表决,其余8名参会的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全体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国防科工局审批或备案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四)关联交易说明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行之远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6.05%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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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行之远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4,667.7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566.86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8.1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731.31万元。
除上述说明的关联关系外,行之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相互独立。经确认,行之远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其他失信情况。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为公司向关联方购买股权。交易标的为行之远持有合肥盛文51%股权。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标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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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结构
2024年5月,行之远与合肥盛文原股东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约定原股东将其持有的合肥盛文810万元出资额计81%的股权以2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行之远。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系各方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咨[2024]120号《杭州行之远控股有限公司拟了解企业价值涉及的合肥市盛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分析项目价值分析报告》对合肥盛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测算结果25,100万元为基础协商确定。《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中约定“2024年乙方对合肥盛文及甲方下属其他公司完成合计10,000万元的销售订单”、“2024年合肥盛文收回1,000万元应收账款”。受下游行业发展影响,合肥盛文2024年完成销售订单4,500余万元,而2025年1-8月合肥盛文实现销售订单13,000余万元,累计已超1亿元;同时,合肥盛文已于2024年度收回应收账款2,200余万元。
2025年7月,双方协商一致,由行之远向原股东胡丽华转让合肥盛文30%股权,且各方于2024年5月签订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项下行之远剩余的1亿元股权转让价款不再支付。
以上交易完成后,行之远实际以10,000万元的价格取得了合肥盛文51%的股权。
行之远收购标的公司所设置的业绩承诺条款、股权转让安排及协议调整均系双方基于真实交易背景所做的商业安排,行之远与标的公司原股东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利益安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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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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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信息
①合肥盛文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中,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均已放弃优先受让权。
②合肥盛文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其他失信情况。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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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72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在手订单(含已签订合同或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列装产品批产通知)金额约为8,758万元,预计将在2026年度陆续完成交付。标的公司某产品已进入军队列装产品序列,预计未来三年将带来相对稳定的业务订单。
除因本次交易而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外,最近12个月内标的公司没有发生其他评估、增资、减资和改制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本次交易价格以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资格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合肥市盛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5〕856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为参考,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根据《评估报告》,以2025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选取收益法估值作为评估结论,合肥盛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21,500万元。参考评估结果并经各方协商,本次公司收购合肥盛文51%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0,000万元。
(二)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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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具备证券业务评估资格的机构。
2、定价合理性分析
公司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本次定价以评估价值为依据,并基于标的公司的行业影响力、业务发展、与景业智能的业务协同等综合考虑,经各方协商后确定的交易转让对价。
五、拟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股权收购协议》和《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协议主体:
甲方: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杭州行之远控股有限公司
丙方1:胡丽华
丙方2:合肥麦克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目标公司:合肥市盛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本次股权转让的方案
由甲方受让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51%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2、本次股权转让的对价
各方同意,由甲方委托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对标的股权进行审计和评估,审计、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8月31日(以下简称“基准日”) 。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股权的评估,标的股权于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21,500万元。依据评估结果及实缴出资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并经交易各方协商同意,对应乙方持有的标的公司51%股权的总对价为10,000万元,即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对价款10,000万元。
3、 股权转让对价款的支付
3.1 以货币资金的方式支付本次交易对价
3.2 各方确认,本次股权转让的对价款分期支付:
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30%即3,000万元应当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乙方支付;
股权转让价款的70%即7,000万元应当在交割日后且乙方完成交接后5日内向乙方支付。
4、交割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目标公司应办理完成本次交易全部工商变更登记及本协议第六条项下的董事、监事变更备案手续,并向甲方提交所有相关交割证明文件。本次交易的交割日为目标公司就本次交易,以及本协议第六条项下董事、监事变更全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之日。
5、业绩承诺及补偿
5.1 目标公司及乙方承诺自本次交易完成后三年内目标公司每年需实现净利润目标分别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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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业绩以甲方指定的审计机构审计结果为准,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2 甲方承诺,如在业绩承诺期中的2026年度、2027年度、2028年度,目标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的净利润数,但不低于当期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80%,则当年度不触发补偿程序,差额部分顺延至下一期累积计算。
乙方承诺,如在业绩承诺期中的2026年度、2027年度、2028年度,目标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的80%,则乙方应在甲方指定审计机构对目标公司当期经营业绩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且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现金补偿。
当年现金补偿的计算方式:当年乙方应补偿的现金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甲方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金额-累积已补偿金额。
在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0时,乙方已经补偿的金额予以冲回,但冲回金额上限不应超过乙方已支付的现金补偿金额。
如业绩承诺期届满时,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期内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业绩承诺期内累积承诺的净利润数,则乙方应在甲方指定审计机构对目标公司2028年度经营业绩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且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现金补偿。
现金补偿的计算方式:当期乙方应补偿的现金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总和×甲方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金额-累积已补偿金额。
6、公司治理
作为本次交易的组成部分,目标公司董事会应设3个席位。甲方有权提名2名董事,董事长由甲方提名的董事担任;目标公司设监事1人,由甲方提名,目标公司的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乙方、丙方应在目标公司股东会就甲方提名的董事和监事人选投赞成票从而保证其当选。在本次交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同时,乙方、丙方及目标公司应同步办理上述董事、监事、总经理变更的工商备案。
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的职权及议事规则等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甲方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7、过渡期管理
自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日(含当日)的期间为本次交易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目标公司经营所产生的损益归目标公司所有。
在过渡期内,乙方承诺并同意,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或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目标公司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以与过去惯例相符的方式经营公司业务,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资产的良好状态,维护与有关的监管机构、客户和其他相关方的良好关系。
8、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约定、义务或责任、陈述或保证,应负责赔偿其他各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9、协议生效条件
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丙方1签字、丙方2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本协议成立,并在甲方有权机构批准本次交易后生效。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产生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增强公司在军工信息化、智能化领域的整体实力。依托双方在客户、市场、技术、产品与运营等方面的协同效应,本次交易完成,将有助于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业绩,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标的公司目前已与多家客户保持长期合作关系,客户群体涵盖部队单位、中国电子集团、中国电科集团、航天科技集团等大型军工集团下属单位,以及中国科学院等国家级科研院所。这些客户多为行业内的权威机构,对供应商的遴选标准严格,与这些客户的稳定合作证明了标的公司的产品实力和服务能力。同时,随着军工领域装备及信息化投入的持续推进,标的公司积极获取下游客户新增的业务需求,已与中铁、中交等工程总承包单位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有助于拓展上市公司的军工领域客户资源,提升上市公司军工市场领域的业务机会。
本次交易采用现金方式,向交易对方分期支付交易对价款,公司自有资金较为充裕。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现有资产负债结构、收入规模、盈利能力以及各项财务指标产生一定影响。
公司本次收购标的公司51%股权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于本次交易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协议约定相关材料交接手续并支付超过50%价款时纳入合并范围。
收购完成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需对前期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2026年的业绩指标以审计后的202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2025年度追溯调整后相关数据为准。
(二)关联交易所涉及的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标的公司将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的相关约定、交易完成后的公司章程及企业实际情况,对管理层等人员进行调整。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若新增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情况。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成为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标的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六)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七、本次关联交易的风险提示
(一)本次交易尚需完成交易协议签署及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交易能否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二)合肥盛文经营情况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相关政策法规、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变化、经营管理变动等因素的影响,未来发展、经营收益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无法收回投资、股权资产减值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9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合肥市盛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方来建良回避表决,其余参会的非关联委员、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该议案。
2026年1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方来建良回避表决,其余参会的非关联委员、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该议案。
《关于现金收购合肥市盛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与《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合并提交至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征得债权人同意或其他第三方同意,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亦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九、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收购合肥盛文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现金收购合肥盛文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本次现金收购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完成交易协议签署、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4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及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孔灿方先生、童毅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核查,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附件:
孔灿方,男,196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9年4月-2020年9月,任杭州市滨江区社区党委书记兼经济合作社社长;2021年1月-2024年6月,任景业智能资产建设与管理中心总经理;2024年7月-至今,任景业智能全资子公司智核智能总经理兼资产管理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孔灿方先生通过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0.049%股份(处于锁定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童毅,男,198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本科毕业,2015年8月-2018年12月,任景业智能项目管理部经理;2019年1月-2019年12月,任景业智能营销二部经理兼保密办主任;2020年1月-2021年12月,任景业智能营销总监兼保密办主任;2022年1月-2024年6月,任景业智能营销总监;2024年7月-至今,任景业智能核工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童毅先生通过杭州一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280%股份,以及通过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0.031%股份(处于锁定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5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相关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分别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现将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审议程序
(一)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较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授权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提交该议案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较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授权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确保现金管理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财务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自有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6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2月11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乳泉路925号杭州景业智能科技园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11日
至2026年2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5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6年1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杭州行之远控股有限公司、杭州智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来建良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2月10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30
(二)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乳泉路925号杭州景业智能科技园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通过现场办理登记或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非现场登记的,参会手续文件须在2026年2月10日下午17: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参会手续文件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艳秋
联系电话:0571-86637176
电子邮箱:zqb@boomy.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乳泉路925号杭州景业智能科技园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2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