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8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玉兰大道66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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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许成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孙伟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石江涛先生、黄慧丽女士,财务总监郑天勇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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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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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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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关联股东许大红先生以及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葛苏徽女士、王金诚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旭超、卓海萍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