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6-010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五楼行政会议室(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号大街199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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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公司董事吴能云先生现场主持会议,董事长以线上方式出席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6人,董事陈平人、董事王昱哲、独立董事张旭明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董事会秘书吴能云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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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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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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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的同意票数获得通过。
本次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议案1,关联股东王敏文先生、吴能云先生、宁波泓祥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泓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余蕾、张佳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