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转债代码:118029 转债简称:富淼转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80.00万元到1,900.00万元。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100.00万元到1,650.00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利润总额:-1,186.1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65.4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60.53万元。
(二)每股收益:-0.04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因公司在内销市场上聚焦高附加值市场,主动剥离低毛利化学品业务,给内销业务的销售造成短期压力,内销化学品收入同比下降。但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外销化学品收入同比增长。同时因园区内企业需求的下降,导致蒸汽与氢气销量减少。
2.报告期内,得益于公司业务组合的优化与高附加值产品占比提升,导致整体毛利率同比增长。
3.公司于2022年12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转固导致计提相应的部分利息费用化,以及美元汇率的影响导致财务费用增加。
4.公司于2022年7月31日收购苏州京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商誉。2024年苏州京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江苏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亏损,公司相应计提了商誉减值。报告期,江苏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盈利状况明显改善,经评估公司初步减值测试,暂未发现存在商誉减值的迹象。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目前本公司尚未发现对本次业绩预告准确性构成重大影响的不确定性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转债代码:118029 转债简称:富淼转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富淼转债”转股数量累计达到
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
暨股东权益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富淼转债”,自2023年6月21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2026年1月23日收市后,累计已有人民币231,142,000元“富淼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12,426,425股,占“富淼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22,150,000股的10.17%。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6年1月23日收市后,尚未转股的“富淼转债”金额为218,858,000元,占“富淼转债”发行总量的48.64%。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7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5,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公司债券的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即2022年12月15日至2028年12月14日。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号)文同意,公司4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1月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富淼转债”,债券代码“118029”。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富淼转债”自2023年6月21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富淼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0.26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8.60元/股。“富淼转债”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涉及差异化分红情形,公司以总股本为基数摊薄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2460元/股,2023年6月5日起转股价格从20.26元/股调整为20.0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富淼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涉及差异化分红情形,公司以总股本为基数摊薄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2413元/股,2024年5月27日起转股价格从20.01元/股调整为19.7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富淼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因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条款,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富淼转债”转股价格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手续的议案》,并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富淼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自2024年12月18日起,“富淼转债”转股价格由19.77元/股调整为18.4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富淼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鉴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第二及第三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成,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利益,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股份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该计划项下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权益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合计2,667,312股。同时,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有关规定,在“富淼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自2025年12月2日起,“富淼转债”转股价格由18.43元/股调整为18.6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富淼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富淼转债”自2023年6月21日进入转股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的股份数累计达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现将“富淼转债”转股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截至2026年1月23日,累计已有人民币231,142,000元“富淼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12,426,425股,占“富淼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22,150,000股的10.17%。截至2026年1月23日收市后,尚未转股的“富淼转债”金额为218,858,000元,占“富淼转债”发行总量的48.64%。
三、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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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变动前数据以2025年12月31日股本结构为基准,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四、本次股本变动前后公司5%以上股东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比例变化情况
本次股本变动后,公司总股本由119,483,057股增至131,909,113股,公司控股股东永卓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吴耀芳、吴惠芳、吴惠英合计持有的股份数量不变,因总股本增加,其持股比例由30.65%被动稀释至27.76%,权益变动被动触及1%的整数倍;公司5%以上股东江苏飞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数量不变,其持股比例由13.99%被动稀释至12.67%,权益变动被动触及1%的整数倍;公司5%以上股东上海耕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耕瑞泓晟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股份数量不变,其持股比例由5.11%被动稀释至4.63%,权益变动被动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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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合计数比例与各分项之和如存在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2.本次权益变动系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股本增加的结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富淼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2022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58110625
联系邮箱:ir@feymer.com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转债代码:118029 转债简称:富淼转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富淼转债”赎回暨摘牌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登记日:2026年2月5日
● 赎回价格:100.2178元/张
● 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2月6日
● 最后交易日:2026年2月2日
截至2026年1月26日收市后,距离2026年2月2日(“富淼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5个交易日,2026年2月2日为“富淼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 最后转股日:2026年2月5日
截至2026年1月26日收市后,距离2026年2月5日(“富淼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8个交易日,2026年2月5日为“富淼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富淼转债”将自2026年2月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18.60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0.2178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 特提醒“富淼转债”持有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或卖出,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投资损失。
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1月15日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24.18元/股),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富淼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据《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富淼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富淼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富淼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提前赎回发行在外的全部“富淼转债”。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富淼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富淼转债”的赎回条款如下: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0.0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1月15日期间,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富淼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24.18元/股),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已满足“富淼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6年2月5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富淼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2178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计息年度(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12月14日),票面利率为1.50%。
计息天数:自起息日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2月6日(算头不算尾)共计53天。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1.50%×53/365≈0.2178元/张(四舍五入后保留四位小数)。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2178=100.2178元/张
(四)赎回程序
本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富淼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富淼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6年2月6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富淼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2月6日
本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记减持有人相应的“富淼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截至2026年1月26日收市后,距离2026年2月2日(“富淼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5个交易日,2026年2月2日为“富淼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截至2026年1月26日收市后,距离2026年2月5日(“富淼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8个交易日,2026年2月5日为“富淼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七)摘牌
自2026年2月6日起,本公司的“富淼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八)关于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税扣税情况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富淼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金额为100.2178元人民币(税前),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100.1742元人民币(税后)。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富淼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每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派发赎回金额100.2178元人民币(税前)。
3、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因此,对于持有“富淼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QFII、RQFII),公司按税前赎回金额派发赎回款,即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100.2178元人民币。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一)截至2026年1月26日收市后,距离2026年2月2日(“富淼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5个交易日,2026年2月2日为“富淼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截至2026年1月26日收市后,距离2026年2月5日(“富淼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8个交易日,2026年2月5日为“富淼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特提醒“富淼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二)投资者持有的“富淼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三)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富淼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将按照100.2178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富淼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因目前“富淼转债”二级市场价格(1月26日收盘价为145.180元/张)与赎回价格(100.2178元/张)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或卖出,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五)如果公司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在所持可转债面临赎回的情况下,考虑到其所持可转债不能转换为公司股票,如果公司按事先约定的赎回条款确定的赎回价格低于投资者取得可转债的价格(或成本),投资者存在因赎回价格较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特提醒“富淼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投资损失。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58110625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