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
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6-010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
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东鹏饮料成都生产基地项目
● 本项目投资额:建设项目总投资110,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投资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风险提示:投资协议书中的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等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所涉建设项目的土地面积、建设周期、业务开展尚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一定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政策风险和投资后未达预期收益等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规划,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拟与成都温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书》,投资项目为“东鹏饮料成都生产基地项目”。为此,公司拟在成都市温江区注册设立成都东鹏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暂定,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专项负责推进、实施所投资项目。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书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已与成都温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签署了《投资协议书》。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成都温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
乙方: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东鹏饮料成都生产基地项目
2、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人民币
3、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110,000万元人民币
4、建设内容:建设用于现代化高端饮料生产线的生产车间,并配套建设智能成品仓库、员工宿舍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5、项目选址及用地
成都温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拟用280亩工业用地(根据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确认最终用地面积,以土地出让公告的面积为准),具体位置、界址、面积、用途、使用年限、开工竣工时间及控制指标等,以温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与项目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相关法定规划控制指标为准。
6、投资进度
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40个月内整体竣工,竣工后8个月内实现投产;支持项目分期建设。
7、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现有生产基地网络基础上,公司于成都投资设立新的生产基地,是基于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优化全国产能布局的重要战略举措。
该项目实施后,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在西南及西北地区的市场覆盖与供货响应能力,有效缩短物流半径、降低运输成本,并增强供应链协同效率和区域服务支持水平。预计该基地的建成投产,将对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本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本项目投资总金额较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二)投资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存在因不可抗力事件、政策变化而导致投资协议修改、解除和终止的风险。
(三)投资协议书中的项目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等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
(四)本项目建设涉及的土地、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报批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项目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投资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6-009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刊发H股招股说明书、
H股发行价格上限及H股
香港公开发售等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
2025年4月3日,公司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资料。2025年10月9日,根据公司发行计划及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要求,公司向香港联交所更新了发行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相关更新文件。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发行并上市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以及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发行H股并上市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2025年11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国合函〔2025〕2128号),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备案信息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于2025年12月4日举行上市聆讯,审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
2026年1月14日,公司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聆讯后资料集。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刊发H股发行聆讯后资料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2026年1月26日,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并派发本次发行上市H股招股说明书,该H股招股说明书为根据适用的香港法律法规和香港联交所、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相关规范及要求而刊发,其包含的部分内容可能与公司先前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准备或者刊发的相关文件存在一定的差异,包括但不限于该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师报告,刊发目的仅为提供资讯予香港公众人士和合资格的投资者,境内投资者应当参阅公司在境内的报纸及监管机构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信息和公告。
鉴于本次发行上市H股招股说明书的刊发目的仅为提供信息予香港公众人士和合资格的投资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H股招股说明书,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H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次发行上市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H股招股说明书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
中文:
https://www1.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26/0126/2026012600004_c.pdf
英文:
https://www1.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26/0126/2026012600003.pdf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相关信息而作出。本公告以及公司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H股招股说明书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任何证券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全球发售H股基础发行股数为40,889,900股(视乎超额配售权行使与否而定),其中,初步安排香港公开发售4,089,000股(可予重新分配),约占全球发售总数的10.00%;国际发售36,800,900股(可予重新分配及视乎超额配售权行使与否而定),约占全球发售总数的90.00%。
自上市日期起至香港公开发售截止日后起30日内,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国际承销商)可以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要求公司按发售价配发及发行最多不超过6,133,400股H股。在超额配售权悉数行使的情况下,公司本次全球发售H股的最大发行股数为47,023,300股。
公司本次H股发行的价格最高不超过每股248港元。公司H股香港公开发售于2026年1月26日开始,预计于2026年1月29日结束,并预计于2026年2月2日前(含当日)公布发行价格,相关情况将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和公司网站(www.szeastroc.com)。
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预计于2026年2月3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并开始上市交易。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