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662 证券简称:宏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4号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974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6.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2,0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7,747,743.6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4,252,256.3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4月14日划入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5〕第3-18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宏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宏工智能”)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宏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宏工科技”),实施地点由“湖南省株洲市万丰湖新丰路”变更为“湖南省长沙市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七路以西”;同意湖南宏工科技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与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户银行的确定、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协议及文件的签署、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等;同意湖南宏工智能以不超过9,400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收到的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的募集资金向湖南宏工科技增资,认购湖南宏工科技新增注册资本9,200万元(以下称“本次增资”)。
二、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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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以上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销户手续,账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募集资金专户收到的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转入湖南宏工科技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以及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子公司湖南宏工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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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湖南宏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甲方一”与“甲方二”合称为“甲方”)
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2、协议主要内容
(1)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583384281388,截止2025年12月19日,专户余额为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二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存放募集资金的金额为9,285.04万元。
(2)按照相关监管、自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并获得丙方同意后,甲方可在内部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符合深交所创业板监管规则规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形式存放,现金管理应当通过专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甲方应将产品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账户、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产品提前支取、到期或进行转让后将资金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丙方。甲方实施现金管理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甲方应确保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乙方不得配合甲方办理上述产品的质押业务,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同时,乙方应按月(每月10日前)向丙方提供上述产品受限情况及对应的账户状态,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向丙方提供前述信息。前述产品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后,甲方才可在授权的期限和额度内再次开展现金管理。
(3)乙方按照甲方资金划付申请进行划付时,应审核甲方的支付申请(或支付凭证)的要素是否齐全,募集资金用途是否与约定一致。
(4)甲方二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以孰低为准)的,甲方二及乙方应当在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四、本次增资进展
近日,湖南宏工科技已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湖南宏工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EXRG206P
注册资本:19,200万元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5年9月23日
法定代表人:罗才华
住所: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长沙经开区东六路南段77号东方智造港C6栋916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专业设计服务;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五、备查文件
1、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的相关证明文件;
2、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宏工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3、湖南宏工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