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6-004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保障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32.00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150.00元/股(含);●
● 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3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由农业银行张家港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用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5日、2025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09)、《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09,491股,占公司总股本159,500,000股的比例为1.26%,回购成交的最低价为18.34元/股,最高价为21.8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209,528.5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将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2.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元/股(含)。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公司综合考量证券市场变化以及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150.00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五、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32.00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150.00元/股(含)。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相关风险提示
如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