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ST声迅 公告编号:2026-007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股票交易已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会计年度;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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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扣除后营业收入”是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但公司已就本期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双方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5年,公司报告期内业绩变动主要原因为:一是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浙江中辰,并购日后浙江中辰的收入并表,公司收入实现增长;二是报告期内公司努力降本增效,提升运营效率,三项费用均有所下降,此外公司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促进回款,应收相关减值损失减少,因此公司的亏损幅度有所收窄。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所涉及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准确性与完整性可能存在一定偏差;尤其是涉及扣除后营业收入等指标的最终认定尚需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核查,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数据以公司2025年年报中发布的经审计财务数据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因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6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将面临终止上市风险。若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8条规定的情况,公司将于经审计的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具体情况以公司披露的公告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ST声迅 公告编号:2026-008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于2025年5月6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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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因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营业收入后为 28,244.55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 条规定的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在2025年5月6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声迅股份”变更为“*ST声迅”,证券代码仍为“003004”。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4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其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应当终止上市,相关终止上市事宜参照股票终止上市有关规定办理。” 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告为公司首次披露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三、风险提示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330】万元至【-730】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35000】万元至【40000】万元,该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存在不确定性,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具体的2025年业绩预告数据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年度业绩预告》。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8条的规定,若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为正值,或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高于3亿元公司,且不存在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由于《2025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公司相关风险警示的撤销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