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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6-0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6-00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及二审立案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及被上诉人

● 涉案金额:(2025)湘04知民初34号一审判决金额为湖南恒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制药”)向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诺和”或“公司”)支付拖欠研发费用合计12万元及相应逾期支付违约金,阳光诺和向恒生制药支付违约金 32 万元;(2025)湘04知民初39号、(2025)湘04知民初41号、(2025)湘04知民初42号、(2025)湘04知民初53号、(2025)湘04知民初56号、(2025)湘04知民初57号一审判决金额合计为恒生制药向阳光诺和支付302.50万元及相应逾期支付违约金。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根据审慎性原则按照会计准则已对恒生制药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因此该诉讼事项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不会构成负面影响。截至本公告日,(2025)湘04知民初34号尚处于上诉期内,(2025)湘04知民初39号、(2025)湘04知民初41号、(2025)湘04知民初42号、(2025)湘04知民初53号、(2025)湘04知民初56号、(2025)湘04知民初57号二审尚未开庭审理,最终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造成的具体影响需以生效判决的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5年8月2日,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诺和”或“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诉讼事项进展暨提起新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公司就湖南恒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制药”)拖欠公司“盐酸氨溴索注射液(2ml:15mg)”“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2ml:0.3g、4ml:0.6g)”“注射用泮托拉唑钠(40mg)”“注射用奥美拉唑钠(40mg)”等共计24个品种研发费用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次重大诉讼的进展情况

(一)(2025)湘04知民初34号一审判决

近日,公司收到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2025)湘04知民初34号诉讼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1)恒生制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阳光诺和付清研发费用共计 12万元,并以12万元为基数,自2022年7月13日起按5%的年利率计算支付违约金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2)阳光诺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恒生制药违约金32万元;

(3)本诉案件受理费合计17,030元,阳光诺和负担15,000元,恒生制药负担2 ,030元。

除上述诉讼请求外,驳回阳光诺和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2025)湘04知民初39号、(2025)湘04知民初41号、(2025)湘04知民初42号、(2025)湘04知民初53号、(2025)湘04知民初56号、(2025)湘04知民初57号二审上诉

公司收到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湘04知民初39号、(2025)湘04知民初41号、(2025)湘04知民初42号、(2025)湘04知民初53号、(2025)湘04知民初56号、(2025)湘04知民初57号的一审判决结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8日、2026年1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www.sse.com.cn)的《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诉讼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2026-003、2026-005)。

近日,公司收到恒生制药提交的《民事上诉状》,上诉状主要内容如下:

(1)依法撤销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湘04知民初39号、(2025)湘04知民初41号、(2025)湘04知民初42号、(2025)湘04知民初53号、(2025)湘04知民初56号、(2025)湘04知民初57号民事判决;

(2)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阳光诺和的全部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

(3)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审、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根据审慎性原则按照会计准则已对恒生制药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因此该诉讼事项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不会构成负面影响。截至本公告日,(2025)湘04知民初34号尚处于上诉期内,(2025)湘04知民初39号、(2025)湘04知民初41号、(2025)湘04知民初42号、(2025)湘04知民初53号、(2025)湘04知民初56号、(2025)湘04知民初57号二审尚未开庭审理,最终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造成的具体影响需以生效判决的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公司将根据该案件的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6-00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

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阳光诺和”)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终止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终止的各项事宜,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终止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办理完成之日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购买江苏朗研生命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研生命”)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公司在推进本次交易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在本次交易相关工作的开展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聘请了相关中介机构,进场开展了审计、评估、法律核查等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重组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中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同时公司积极履行信息保密义务,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本次交易主要历程如下:

2025年4月24日,阳光诺和已与朗研生命主要股东签署《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之意向协议》。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阳光诺和,证券代码:688621)自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并于2025年5月7日(星期三)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关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日,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5年5月13日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6月11日、2025年7月10日、2025年8月9日、2025年8月29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2025-060、2025-063、2025-075),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2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11月1日,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提交《关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重组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调整后)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11月1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并购重组)〔2025〕3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11月2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并购重组)〔2025〕36号)。2025年12月27日,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延期回复的书面申请,延期时间不超过1个月,并在期限届满前披露《审核问询函》回复并提交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6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终止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终止的各项事宜,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终止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办理完成之日止。

三、终止本次重组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筹划并首次公告本次交易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交易各相关方推进本次重组工作。鉴于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审慎研究,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组事项,撤回本次重组相关申请文件。

四、终止本次重组事项的决策程序

2026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终止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终止的各项事宜,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终止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办理完成之日止。根据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终止本次重组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无需另行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本次重组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自重组方案首次披露至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上市类第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针对本次交易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自查期间为本次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披露之日(2025年9月26日)起至终止本次重组事项之日止(2026年1月27日)。公司拟就自查事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起查询申请,待取得相关交易数据并完成自查工作后,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交易情况。

六、终止本次重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交易事项系公司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变化,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做出的决定。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交易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承诺事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八、风险提示及其他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规定,公司将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说明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会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各位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6-00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30日(星期五) 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2026年1月30日(星期五) 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sun-novo.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阳光诺和”)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终止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终止的各项事宜,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终止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办理完成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本次交易相关情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1月30日16:00-17:00召开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事项投资者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30日(星期五) 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阳光诺和部分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等;江苏朗研生命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等;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1月30日(星期五) 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1月30日(星期五) 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sun-novo.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魏丽萍、黄紫冰

电话:010-60748199

邮箱:ir@sun-novo.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6-01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24日以直接送达、传真与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利虔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终止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终止的各项事宜,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终止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办理完成之日止。

关联董事利虔、刘宇晶、陈巧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8日